防台防汛应急预案通用6篇(精妙应对台风暴雨:通用6篇防台防汛预案)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是应对台风和洪涝等自然灾害的重要文件,具有广泛的实用价值。在本文中,我们将介绍6篇通用的防台防汛应急预案,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如何有效应对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预案将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提供宝贵的指导,以便在紧急情况下采取迅速而协调的行动。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1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常抓不懈,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思想,为确保校园和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
一、工作原则
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实行防汛、防台风责任学校领导负责制,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切实、高效的应急预案,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学校防汛、防台风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
二、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学校的防汛、防台风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和一个应急分队。
1、通讯联络组职责:保持和上级部门的上传下达,保证信息畅通,指导学校防御工作和处置相关突发事件,对学校防御值班情况进行查岗,实时监测和及时报告学校的灾情。
2、医疗救护组职责: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受灾现场,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如有人受伤,应根据伤势情况科学、果断处理,必要时拨打“120”救护。
3、保护转移组职责:负责学校师生人员、教学物资的安全转移,转移至博韵楼三楼多功能报告厅,防止两次灾害发生;负责协助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协助受灾学校安置师生人员,安排师生教学活动。
4、后勤保障组长:具体负责汛期的物资筹备和调配以及汛前的防汛防台风排查工作,确保汛情发生前,抢险工具、备用物资都已到位,并充足。在险情出现时,具体负责学校门口、排水沟的洪水疏通工作,减少洪水不进校门。
三、程序和措施
1.当受台风或强热带风暴影响风力达8级以上,日雨量达50.1毫米暴雨以上或气象等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将达起始标准后,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加强值班,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在汛期、台风期间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做好防汛值班记录,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领导和人员遇到突发事件或灾情时,应及时下达临时紧急处置指令,并迅速向县教育局挂钩股室汇报。
2.当气象台发布暴雨、台风警报时,教育组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及时向教育组通知防汛信息,通报风情、水情、雨情。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加强值班,进一步检查落实各项防汛、防台风应急措施,组建各类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落实抢险物资。
3.当暴雨、台风袭击或市有关部门发布紧急警报时,学校防汛、防台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必须到位,立即召开防汛紧急会议进行紧急部署。要把防汛、防台风工作作为压倒一切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各部门和有关人员要按各自的职责进入指挥岗位。台风、暴雨和洪水过后,要及时对校舍进行清扫和消毒处理,预防传染病的流行和蔓延。
4.遇暴雨突发性灾害天气时,学校要迅速组织人员及时检查疏通地下排水管道,做到排水畅通;要组织专门力量,对学校易倒塌、易滑坡、易积水情况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灾情,监督学校有关人员到位、到岗,确保学校排涝设施全过程正常运转,必要时要使用临时排涝设施进行强排。
当遇到暴风雨袭击时,学校应及时把校舍倒塌、师生受伤情况在第一时间报告镇教育组和所在村政,及时查明是否有人员被困,如发现人员被困,要火速组织营救,并做好伤员的抢救工作,转移和安置师生。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2
为全面做好全市校园暴雨、洪水、台风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科学、有序、高效进行,提高校园防汛防台风综合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极端性、灾害性天气造成师生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维护校园的安全稳定,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城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的通知》(淄政办发〔〕14号),结合我市校园工作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成立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区县教育局局长、市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社会事业安全办公室,联系电话:xxxxxx(传真)
二、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一)灾害发生后,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下进行,切实做到单位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市教育局实行局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挂包区县、局属学校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防汛责任,局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附《淄博市校园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分工安排表》)。
(二)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抗洪抢险和防台风工作,做好各类学校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制定紧急情况下的应急预案,研究安排好暴雨、台风期间的作息调休;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完成其它防汛防台风抢险任务。
(三)建立、完善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全市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并负责各自职责区域内各类风险源的排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并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接到预警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措施。
(四)负责对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风抗灾常识教育,各学校要定期组织师生进行防汛防台风抗灾演练。
(五)灾害发生后,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赴挂包区县和局属学校受灾现场,并成立现场指挥部,协调组织抢险救灾工作。
(六)实行24小时值班及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保持通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七)及时对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进行受灾调查统计,及时掌握基层受灾情况及工作动态,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八)组织好宣传报道,及时报道在抢险救灾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对抢险救灾工作形成工作简报。
三、预防与准备
(一)思想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要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暴雨、台风灾害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大灾、防大风的思想准备。
(二)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各学校成立防汛防台风领导小组,完善防汛防台风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汛防台风抢险救灾队伍建设。
(三)物资准备:各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防台风物料,特别是要在学校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
(四)抢险队伍准备:各学校要按照防大汛、抗大灾的要求,组建足够数量的防汛防台风抢险队伍,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对防汛防台风抢险人员进行必要的演练和培训,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五)防汛防台风预案准备: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校园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部门、本学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洪水、台风可能造成的危害。
四、预警
(一)预警级别,市城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防汛防台风预警级别的确定。根据气象、水文、工程等信息资料分析雨情、台风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iv级)、较重(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四个预警级别,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预警的发布可以针对本市全境,也可以针对某一区域。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ⅳ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预警。
收到暴雨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蓝色预警天气预报。
2.较重(ⅲ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预警。
收到暴雨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黄色预警天气预报。
2.严重(ⅱ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预警。
收到暴雨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橙色预警天气预报。
3.特别严重(ⅰ级):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发布红色预警。
收到暴雨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收到台风红色预警天气预报。
(二)预警发布
ⅳ级、ⅲ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副指挥报告请示,经市城防指副指挥签发后发布。
ⅱ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城防指指挥报告请示,经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发布。
ⅰ级预警:由市城防办负责向市防指请示,经市防指指挥或委托市城防指指挥签发后发布。
(三)发布方式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方式应具有多元性和针对性。由市城防办组织市广电总台、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成员单位及各区县防汛防台风机构按照市城防指指令及时发布预警信息。
城市防汛防台风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发布。市广电总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部门协调组织相关单位利用广播、电视、短信、信息网络、电子显示屏、内部有线等方式进行发布;公安交警、人防等部门通过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行发布。
五、抢险救灾措施
(一)预警行动
1、iv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蓝色预警。
相应措施: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讯畅通;
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工情、险情并及时报告;
对重点防汛部位做好抢险的各种准备工作;
学校、幼儿园检查校舍安全情况,要加固门窗、围板、棚架、篮球架、宣传牌等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切断危险的室外电源,必要时疏导学生安全回家。
2、ⅲ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黄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学校、幼儿园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妥善处理。
就近的学生可以疏导回家,年幼的学生必须由家长接回或学校指定专人护送回家,路远的学生要留在学校安全的地方,并由老师看护。
建议师生减少外出,行人、车辆远离危险设施(如危房、危墙、广告牌、高空悬挂物等)以及带电设施,尽量避免在低洼地带或地下通道停留;遇低洼积水或已实行交通封闭的路段应绕行,不得强行通过;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切勿随意外出,确保师生留在学校最安全的地方,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3、ⅱ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橙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黄色预警的基础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全部上岗到位,抢险人员一线待命;
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尽可能停留在室内或者安全场所避雨(风),密切监视灾情;
学校、幼儿园检查校舍安全情况,发现隐患,及时妥善处理,切断低洼地区室外电源或者已漏雨校舍的电源,落实相应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关门、关窗、收物,防止高空坠物伤人;一旦室内积水,立即切断电源,防止触电;
外出人员就近躲避,外出车辆选择安全行驶路线或就近在安全场地停放;车辆被淹时,驾乘人员离车迅速到达安全场所;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尽可能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4、ⅰ级预警:有关部门发布暴雨(台风)红色预警。
相应措施:
在橙色预警的基础上,各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立即赶赴所分管学校受灾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
有在校学生的学校、幼儿园采取专门的保护措施,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立即停止上课,并转移到安全的避雨(风)场所。
中小学校(含高中、中专、职校、技校)、幼儿园及有关单位根据市政府的决定,采取停课或其它专门的保护措施。
要求师生留在室内或就近避险,外出行驶车辆紧急就近到安全场所停放,关注道路警示,严禁进入实行交通管制的道路,驾乘人员离车到达安全场所躲避,同时注意收听有关防汛防台风信息;
加固或者拆除易被风吹动的搭建物,人员应当待在防风安全的地方,当台风中心经过时风力会减小或者静止一段时间,切记强风将会突然吹袭,应当继续留在安全处避风,危房人员及时转移。
(二)应急响应
1.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2.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转移和物资疏散工作。
3.灾害发生后,通过广播告知师生,有秩序地或按照演练既定的安全路线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各类活动,抢险救灾应由专业人员或成年人参加。
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及时掌握、调度汛情灾情,向市防汛办公室和有关部门报告情况,原则上一小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5.组织有效的后勤保障,保证食品、饮水供应,确保校内师生正常的生活秩序。
六、善后处置
(一)做好遇难人员家属的抚慰工作。妥善安置受灾师生、家属,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和自身条件,开放学校教室、礼堂等校舍,安置当地受灾居民。
(二)对受损的房屋、设施、设备进行维修、重建,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等次生灾害的发生。
(三)组织工会、团委等有关组织了解师生家庭受灾情况,组织心理辅导教师对受灾家庭的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教育,并给予必要的救助。
(四)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征用物资情况、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灾后恢复计划,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并组织实施。
(五)各级各类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七、监督管理
(一)宣传教育。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加强师生防护宣传教育,组织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育培训,编制应对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的教案和地方课程,增强师生防汛防台风意识及应急基本知识和技能,全面提高师生自救互救意识和能力。
(二)应急培训。实行分级负责的原则,有计划地对应急救援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技能。
(三)应急演练。各学校应当定期组织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演练,每年举行1-2次,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四)责任与奖惩。防汛防台风应急处置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在防汛防台风和抢险救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在防汛防台风工作中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不服从命令、推诿扯皮、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防台风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相关部门对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参照本预案,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校园防汛防台风具体应急预案,并做好演练工作。同时,要搞好防汛防台风工作的前期检查工作,对校舍等重要设施要有常规检查、定期检查和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做好相关隐患的整改工作。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3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切实做好防御台风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置因台风带来的各种灾害,最大限度地减省我施工现场的各种损失,维护正常施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标段施工范围内台风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3、工作原则
台风灾害按施工区域实行属地管理,以各职能部门及施工队为主进行处置,并实行各职能部门对应施工队负责制。各职能部门积极支持和指导、督促各对应施工队的应急处置工作。要把台风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认真分析台风可能造成的大风和降雨,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人员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4、工作重点
(1)各基坑开挖施工现场的防水、防坑壁垮塌及滚石等;
(2)施工道路的山体滑坡、崩塌等可能造成事故的灾害预防;
(3)临时施工驻点和施工队驻点灾害来临前的人员设备转移;
(4)各施工点材料库房的防洪排涝设施准备;
(5)垂直运输设备、脚手架、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6)各施工点及驻地在大风、大雨时期的生活保障;
(7)台风、大雨天气的预测、预报和预警,及时向各施工队、施工现场发布台风预警信息。
二、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
项目部成立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实行统一指挥,分部门对应各施工队进行具体负责。
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1、台风等灾害监控
由项目部安全组负责台风、暴雨、风暴及山地灾害监控及信息收集,提前了解天气情况,及时汇总各施工现场基面、交通道路的各种信息上报领导小组。
2、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
坚持各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检,将防风、防汛措施的落实作为检查工作的重点,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对可能造成的危害的基面、道路提前安排人员进行处理,避免灾害发生时造成事故。
3、各施工点预警员的责任落实
指定各施工点的兼职安全员同时为灾害预警员,主要负责施工现场各项动态信息的收集、上报及领导小组各发布指令的通报。辅助各施工队长做好防灾害措施的落实及灾害发生时的指挥工作。
4、灾害预警机制
安全组建立天气情况、施工现场状况的监控体系,落实信息取得措施,坚持每天巡查制度,降雨期间,加密观测巡查,一旦发现危险征兆,立即发出警报,转移人员及相关设备,并报项目部领导小组。
四、应急响应:
项目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全体成员参加,并协调相关部门人员参加。
灾害监控部门根据天气预报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发布雨量、风力预报,提出防御目标及时上报领导小组。根据汇报情况,领导小组明确防御目标和重点,发布人员转移命令,并宣布进入紧急防汛防风期,启动本防灾预案,向灾害发生地派出专人指导工作,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并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有关情况,必要时,报请上级协调部署医疗及生活物资的援助。
五、抢险救灾:
台风登陆或严重影响后,防灾害领导小组及时召开抢险救灾会议,部署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各人员到抗灾现场,指导抢险救,全力投入到抢险救灾工作。
(1)小组组长及时掌握汇总灾情,协调抢险救灾有关工作,负责防灾物资的调配,并会同相关人员做好防灾评价工作,做好向施工指挥部和监理部的汇报工作。
(2)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灾后恢复所需的物资、器材等供应,优先安排施工人员驻点的生活物资供应。
(3)各施工队对损毁的施工现场、及时制订修复计划,并组织力量尽快予以修复。
(4)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组织力量积极抢救受灾伤病人员,同时配合政府机构做好灾区检疫防疫工作,防止病疫流行。
(5)各施工队组织力量抓紧修复被损毁的道路及通信等设施做好受灾后的生产自救工作。
(6)后勤保障人员做好物资的管理发放工作,确保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7)联系保险部门,做好理赔工作。
(8)台风过后各施工队及部门要及时向领导小组上报灾损情况。灾后,领导小组要对汛情、灾情、抗灾情况总结经验教训,向工程指挥部、监理部提交书面报告。
(9)当台风及发生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领导小组可根据信息汇总情况,宣布应急结束。
六、应急保障:
1、抢险队伍保障
我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参建人员都有参加防台抗灾的义务。各施工队以带班和安全员为骨干,灾害发生时应当组织所有人员参加抗灾救灾工作。
2、物资保障
材料及后勤部门应储备必要的防台抢险物资,以备重大灾情发生时的应急使用。
3、资金保障
办公室做好抢险救灾资金的落实,灾害发生时,根据领导组的指令,做好资金的分配及发放工作。
4、通信与信息保障
通信联络方式以移动电话和手持报话机为主,公众电话网络出现故障时,及时启动防灾报话机应用系统,采用通报后的固定频道联系,保证信息通道的畅通。
5、医疗卫生保障
领导小组联系当地卫生部门负责受灾区域的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护,预防疾病流行,做好免疫和公共场所消毒工作。
6、防台抗灾工作评估
每次台风过后,领导小组应针对防台抗灾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进一步做好防台抗灾工作。
本预案由我项目部"防汛防台风灾害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本预案即日起实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4
防洪防台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确保重点、统筹兼顾”的原则。为切实做好防洪防台工作,减少灾害损失,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江苏省防汛防台抗旱条例》和区街文件精神,结合本社区实际,特制定社区防洪抗台应急预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组员:
二、职责分工
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实行分级分村负责,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1、防汛防台工作由社区主任负总责。
2、社区领导小组负责全社区的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
3、社区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的防汛防台工作。
4、社区各工作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并相互配合,全力协作。
5、社区防汛防旱领导小组人员在防洪涝、防台风、防暴潮工作中,按各自防汛防旱工作职责执行,社区领导责任人在汛期不得同时外出,第一责任人外出时应向第二责任人布置好工作。
6、抢险队伍的组织。
A、宣传、救护组:负责深入居民做好宣传、动员群众配合抗洪抢险作出的防御部署,负责受伤人员的治疗,汇总上报灾情。
B、抢险组:由物业部组织,负责紧急救援和抢险。
C、治安组:由警务站组织,负责灾区治安工作。
D、运输、后勤组:负责抢险救灾车辆、抢险设备、物资的调用、受灾转移群众的安置。
三、汛期前准备工作
⑴做好汛期前安全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上报防汛防旱领导小组备案。
⑵在险情到来之前,做好必要的物质准备工作。
⑶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应急预案,组织抢险队伍。
四、灾后恢复措施
1、迅速组织力量进行自救,安排好灾民的生活。
2、做好灾后的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的流行。
3、物业管理部门要组织力量修复受损设施。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5
1、总则
1.1编制依据
依据《水法》《防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汛条例》《水利部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福建省水法实施办法》《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防台风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溪县教育系统防台风应急预案》等,结合我乡各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实行校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负责。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乡各小学、幼儿园台风灾害及其引发的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1.4编制单位
祥华中心学校防台风应急预案由中心学校编制,报县教育局执法检查股备案。各小学、幼儿园也应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及时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报中心学校德育处备案。各校编制防台风相关应急预案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各校实际,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1.5修订要求
本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修订,一般不少于5年修订1次,并按原申报程序报批。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中心学校设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中心学校德育处;各小学、幼儿园相应成立防汛抗旱领导小组,负责所在学校防台风抗旱抗灾工作。每年汛期前,因人事和机构调整,各学校应及时调整、充实、明确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运行。
2.2机构组成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苏校长任组长,詹书记任第一副组长,陈文忠、裴亦赞副校长任副组长,其它班子人员任成员。各小学、幼儿园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由学校班子成员、生管人员、班主任等组成。
2.3机构职责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在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领导下,组织召开全乡基础教育防台风工作会议,贯彻执行省、市、县、乡相关决定、指令;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校做好防台风工作,及时掌握、传达汛情、险情和灾情,及时做好危、漏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制定各项防台风应急措施;负责组织做好各种活动的防台风工作,对在校学生进行防台风知识宣传;动员师生参与抢险救灾,指导灾后恢复重建。
中心学校挂钩学校领导:抓好中心学校抗旱领导小组有关防台风工作精神的传达,督促、指导学校做好防台风工作。
学校:负责本校的防台风工作,成立相应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完善工作机制,做好本校的防汛抢险救灾组织工作;修订和完善各种应急预案,并加强培训、演练;组建防汛抢险队伍,备足备好防汛抢险物资;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台风防范工作。
3、信息通报、预警与预防
3.1信息通报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将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
县防汛办转发的气象、雨情、地质灾情信息向各小学、幼儿园通报。
3.2预警
3.2.1预警等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台风预警等级从低到高可分为Ⅳ、Ⅲ、Ⅱ、Ⅰ四级,预警信号颜色依次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台风、降雨、洪水和地质灾害预警等级由气象、水文、国土等监测预报部门根据台风影响程度、范围和降雨情况确定。
3.2.2预警发布
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气象、国土、水文等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制定下发防台风工作要求,并向局防指报告,各小学、幼儿园应根据各自防台风工作职责和预案,做好相关预警工作。
3.3预防
3.3.1预防准备
(1)组织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组织指挥体系,落实防台风工作责任人、预警人员、抢险队伍等。
(2)预案准备: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预案、危险区域师生安全转移预案、防汛抢险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
(3)物资准备:中心学校和各小学、幼儿园要备足防台风抗灾物资、设备等。
3.3.2防台风检查
每年度汛期前,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组织挂钩学校人员检查各小学、幼儿园防台风的准备工作和薄弱环节,发现问题应责成有关学校及时处理;各校要组织本校开展防台风检查(中心学校将对各小学、幼儿园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的及时组织处理和整改。
3.3.3防台风巡查
各学校应建立日常和台风期间的防台风巡查制度,组织开展防台风巡查工作。
4、防台风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4.1.1应急响应分级
根据县防指规定,确定台风应急响应由低到高依次为Ⅳ、Ⅲ、Ⅱ、Ⅰ四级,由县防指统一发布,局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中心学校,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转发至各小学、幼儿园。
4.1.2应急响应要求
应急响应内容和工作紧急程度根据响应级别有所不同,每级响应行动包含低一级别应急响应的所有内容。
4.2Ⅳ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抗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与局防指密切联系,及时转发通报信息,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2)各小学、幼儿园启动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按照防台风应急预案,及时做出工作部署,适时停止露天集体活动,禁止高空等户外危险作业。
4.3Ⅲ级应急响应
(1)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及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好人力、物力,动员和组织广大师生做好危险区域人员、财产的转移准备工作。
(2)各类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3)各小学、幼儿园要组织力量对地质灾害点、潜在地质安全隐患点、房前屋后高陡边坡等区域及时开展巡查监测。如发现有隐患险情,应立即组织转移受威胁人员、抓紧做好先期应急处置,并上报中心学校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防台防汛应急预案篇6
一、防台救灾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台救灾工作,在XX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以减轻国家财产损失和师生生命平安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有效保障学校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平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本着预防为主、救助为辅的防台工作原则,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结合本校实际,特制订防台风应急预案篇。
二、成立应急工作小组:
学校防台领导小组:
组长:xxx
成员:全体教师
三、防汛重点:
1、教学楼、功能室、食堂、体育馆等建筑。
2、保证学校及周边的排水畅通。
3、加强台风、暴风雨、雷雨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
4、提高师生对突发性天气变化〔暴风雨、雷雨、雷电等〕的自我保护能力。
四、台风前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通过各种宣传工具,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教育广阔师生,充分认识防汛抗灾抢险的重要意义。坚决克服麻痹侥幸心理,树立“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的思想和“凡事予那么立,不予那么废〞的观点,时刻准备,严阵以待。
2、组织准备:建立防台检查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做好台风前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存在的隐患要提出处理意见。高度重视防台救灾工作,加强防台值班和平安检查,落实各项防台措施,保证通讯畅通,并建立监督机制。
3、工作准备:加强对各类防洪、防汛、防风工作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限期整改,高度重视台风期间学校安全工作,认真排查一切安全隐患,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4、物资准备:根据可能发生的险情抢险要求,事先准备好抢险物资和器材,以备急用。加强对重点防台部位的检查监督,在台风期间必须要有足够的排险抢修力量,有效的预防防汛突发事件。
五、防台救灾应急反响:
1、学校接到上级政府发布做好紧急防台准备后,或根据台风情况即将发生灾情,立即启动学校防台救灾系统,布置防灾工作,全面进入紧急状态做好各项应急工作。
2、根据本校防台救灾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应急反响工作预案,按照防台救灾机构设定,开展本校防台救灾工作,并开展救援抢险行动。
3、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由各校区校长安排小组成员轮流在校值班,值班人员与值班领导应及时到位,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假设发现险情,立即向各校区校长及相关领导报告。
4、加强值班巡视,凡遇暴雨、久雨都必须密切关注学校周边地区,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做好师生的撤离。
5、加强台风期间学生上、放学时的交通疏导。确保学校及周边排水畅通。
6、对各建筑物如发现险情立即封闭停止使用,及时转移师生到安全住处,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7、在醒目处贴示安全警示语,提高师生的安全防患意识。
8、准备教室,用来安置周边地区的遇灾人员。
9、假设有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或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学校第一时间向XX区教育局及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10、报警求助110。火警119。医疗救护120。交通事故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