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7篇(监管工作2023:七篇总结,卓越之年)

本文将对2023年度监管工作进行总结,共分为7篇。通过对各个领域的监管工作进行梳理和分析,旨在全面了解2023年度监管工作的成果和不足之处,为未来的监管工作提供参考和借鉴。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7篇(监管工作2023:七篇总结,卓越之年)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1

半年来,我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了省、市、区有关文件精神,特别是对《食品安全法》和《XX省实施细则》得到了全面贯彻和落实,学习过程中,结合本镇实际,努力加强了食品生产与加工,食品、药品经销,种养殖业和餐饮等行业的监管力度,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各项目标任务正在紧锣密鼓地开展,现就将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小结如下:

一、进一步地加强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宣传力度,对有关食品安全政策,特别是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法》采取多种形式的宣传和贯彻。

1、在学校开学之际,由镇食安办牵头组织XX镇派出所等相关部门一起,分别向在校学生进行法制宣传,向在校学生分别学习了国务院关于《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有关国家对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政策,通过学习如何让学生能正确理解和认识学校周边个别不法商户,以无证经营和经营过期、无牌的垃圾食品远离学校,为确保在校学生身体健康发挥较好作用。

2、利用赶集等方式,于今年3月15日,3月18日两天开展了3.15行动日,印发食品安全宣传资料1300余份,分别利用XX、XX、XX三个集镇、农贸市场的广泛宣传学习,设立食品安全知识咨询台等方式向广大群众接受食品安全知识咨询19户,散发政策、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200多份。

3、利用各种会议形式采取集中和分片形式加强了有关食品安全监管宣传,从而促进了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努力加大市场巡查力度,确保了全镇食品安全。春节前,即:1月29日和1月30日,由镇食安办牵头工商所、卫生院、派出所等相关部门利用XX、XX赶集之际,分别对辖区内共47家餐饮农家乐、副食品、糕点等行业进行了拉网式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共下发整改通知4家,当场没收过期食品和调味品3家,发现无证无照经营2家,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及时会同工商部门等检查对象提出了整改和补办证要求。

今年4月28日和4月29日重点加强学校周边环境和学生食堂、餐饮服务业的检查,检查过程未发现异常现象。

三、按照上级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违禁添加“瘦肉精”监督管理和认真开展进一步清查清缴问题乳粉的活动,活动中对镇内辖区内经营饲料添加剂和经营配合饲料的商户全部进行了造册登记,要求各经销户完善了各种进出入台账,在对问题乳粉清缴工作中,我镇到目前暂未发现。四、对XX人民政府办公室要求进行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的.工作中,我镇食安办立即按通知要求制定了实施方案。

五、镇食安办结合上年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今年初区食安办的工作要求,制定了年初工作计划和修订完善了我镇食品安全工作应急处理预案等工作。

六、在进一步加强我镇农村宴席、群众性聚餐监管过程中,进一步地建立了网络式的管理体系,调整和补充了个别村日常分工和明确了部分村民小组联络员的申报制度。

七、当前工作面临的问题

1、总体管理力度和重视程度在纸上,具体工作开展力度有待于加强。

2、执法权限问题和专业性识别、检测等技能培训无从谈起。

3、个别企业单位的地方保护意识浓,某些情况下工作配合不够等情况。

4、对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联络员基本上都是兼职业务,平时工作没有任何补贴,监管热情不高。

5、各级都存在一种负于形势的思想,过后炮比较严重。

6、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无处罚权和处罚标准,久而久之形成老大难,工作无法推进等现象。

八、下步工作要求

1、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的学习贯彻。

2、认真制定好日常管理方案,围绕总体工作目标认真开展。

3、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以逐步解决和努力完善。

4、进一步加强农村宴席的管理力度。

5、注重信息收集报送。

6、更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2

今年以来,食品流通处在省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和全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全面贯彻实施新《食品安全法》为主线,落实“四个最严”,强化“四有两责”,以持续提升我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水平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局中心工作,按照《20xx年全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各项工作部署安排,扎实推进许可改革、加强日常监管、落实监管责任、排查风险隐患、开展专项整治、形成社会共治、创新监管模式,部署并推进了一系列重点工作,现将半年来主要工作情况及成效总结如下:

一、开展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体系建设

1、进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规范。根据20xx年以来该项工作的推进实施情况,结合我省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要求,按照省局对食品质量追溯体系建设工作的统一规划部署,对20xx年《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规范和标准》进行了调整完善,进一步增强基层对食品质量可追溯示范创建工作的可操作性。

2、持续开展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省级示范点建设工作

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度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可追溯体系示范点建设工作的通知》,鼓励批发环节和商场、超市、连锁经营便利店、专卖店建立预包装食品的电子台账管理制度,明确提出逐步将全省大型商超、一级批发、连锁经营等条件较好的食品经营单位创建为省级示范点,在20xx年创建100个省级食品质量可追溯管理示范点的基础上,20xx年创建148个省级示范点,20xx年底前逐步建设1000家省级示范点,增强食品经营者自律和诚信经营意识。

二、完善食品经营许可机制

1、制定《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为了进一步完善《福建省食品经营许可管理规定》(试行),召开由设区市、县(市、区)局相关人员及省局专家库有关专家参会的研讨会,并在在省政府门户网站和省局官方网站上对外公开征求意见,在多方征求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正式行文下发,要求6月1日正式施行,同时发布启用《食品经营许可证》公告,进一步推动我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工作。

2、举办全省系统食品经营许可视频培训班。5月,对设区市局相关科(处)室监管人员、基层食品(食品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经营许可准入审批核查人员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重点培训食品经营许可业务工作和食品经营许可系统操作,提高基层许可人员许可业务水平和系统操作能力。

3、组织食品经营许可新证印制工作。协调指导省局后勤中心开展新食品经营许可证印制发放工作,确保全省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如期开展。到目前为止,全省共发放新证1736家,其中食品销售975家,餐饮服务722家,单位食堂39家。

三、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建设

1、持续深入开展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工作。

一是开展20xx年试点创建单位的推荐审核。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财政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的通知》,在各设区市食安办推荐的基础上,选定了鼓楼区、东山县等10个县(市、区)开展20xx年社会共治试点创建工作。二是统筹规划好20xx年创建工作。20xx年3月,召开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创建工作推进会议,对第一批10个试点创建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总结,交流了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对20xx年第二批创建工作进行统一部署,明确全年创建目标和各项工作任务。三是抓紧总结验收首批创建工作。编制20xx年全省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创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规范创建经费使用。20xx年6月,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20xx年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县(市、区)试点创建工作考评验收的通知》,第一批试点创建单位于6月20日之前完成了自评,省食安办、食品药品监管局计划于7月份进行实地考评验收。

2、强化食品安全治理多方协作的工作实践。

一是积极参与理论研讨及交流。参加“环浙”六省市食品安全协作会议;组织部分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示范试点创建县(市、区)有关人员,赴上海参加由人民大学、上海理工大学等组织的食品安全协同治理研讨论坛。二是探索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的有效机制。下发《关于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情况的通知》,继续鼓励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者参与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并要求各地于20xx年5月底提供书面工作总结材料,并汇总相关数据。三是做好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关切问题的沟通交流。上半年,共答复社会公众网上各类食品安全咨询27件,主动开展民意征集2项;主办及协办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18份(主办6件、会办12件)。

四、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监管

1、扎实抓好《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贯彻实施。先后三次派员参与总局关于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的专研讨,多次对总局《食用农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监督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出我省建议及意见;《办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以来,督促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认真履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属地监管责任;6月份,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严格监督食用农产品市场主体(包括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食用农产品储存服务提供者)履行质量安全责任,加大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和督查检查力度。

2、强化与食用农产品监管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进一步深化落实我省《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落实省政府1213行动计划,按照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农业厅、海洋渔业厅及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分工,提出我省关于做好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衔接工作的具体意见。

3、开展全省系统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工作培训。组织全省市县两级及基层监管执法人员,集中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执法专题培训班,邀请农业厅、海洋渔业厅有关领导及专家现场授课,重点针对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监管的法规依据、执法手段、监管要求、准入衔接等进行专题培训,切实提升我省食用农产品质量监管水平。

五、开展食品市场治理整顿

1、统筹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治理工作。3月份,召开全省食品销售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省20xx年食品市场治理专项行动,明确了将校园周边、农村区域列为重点整治区域,将食用农产品列为重点整治品种,下发了《20xx年食品销售监管工作要点》,明确各项食品市场治理整顿的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

2、深入开展农村区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1月,下发了《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明确20xx年2月至10月为“扫雷”专项行动的集中整治阶段,对农村食杂店、小超市、区域性食品批发市场、乡镇农贸市场、农村地区学校食堂、中小型餐馆、农家乐、小吃店、饮品店等重点场所和农村集体聚餐活动等进行集中监督检查。5月中旬,组织开展了全省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组成了联合督查调研工作组,先后赴3个设区市6个县(市、区),召开了5场省、市、县、所四级联席座谈会,深入14个乡镇,现场检查了26家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情况,实地督查了4个基层监管所工作开展成效,并随即下发全省各地《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扫雷”专项行动督查调研有关情况的通报》,要求各地监管部门切实抓好督查落实。

3、开展全省流通环节茶叶市场专项治理整顿。针对近年来省局对茶叶产品专项安全抽检和监测,发现个别区域、个别绿茶产品违规滥用色素,个别区域红茶问题突出,市场销售散装茶叶产品问题严重的情况,为进一步解决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巩固20xx年开展的打击茶叶加工违法行为“春雷”专项行动工作成果,省局于5月制定并下发《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茶叶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专项检查的通知》,规范全省茶叶的经营,建立茶叶流通监管长效机制,解决我省茶叶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推动全省茶叶产业健康发展。

六、加强市场食品质量安全监控

1、制定并实施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方案。1月,制定了全省流通食品质量监督抽检计划,配合20xx年对重点区域、重点品种的专项整治整顿工作安排,全年共安排了3950批次省级流通环节监督抽检任务。4月份,按照省局安排,又补充制订20xx年流通环节省级食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检计划,针对中秋、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期,以及食用农产品、水产品和水产制品等重点品种,补充安排了20xx批次的抽检任务。

2、督促指导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超提升检测能力建设。督促各地监管部门指导食品专业批发市场、大中型商场超市按要求规范建立自检室,提升食品自检能力。结合食品安全示范省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明确要求全省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必须建立检测室,配备检验设备和检验人员,或者委托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检验机构开展抽样检验或者快速检测工作,制定有关工作目标,即20xx年建立7个,20xx年建立15个,20xx年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全部按要求建立健全自检能力。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3

为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我镇在县委、县政府及县食品药品监督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食品监管职能,大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确保了我镇广大民群众的饮食安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顾县镇食品监管基本情况

为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镇对镇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到目前为止,全镇共有食品生产企业3个,餐饮服务单位77个、125家超市(食杂品店)。在77个餐饮服务单位中,大餐馆10个,中餐馆16个,小餐馆24个,小吃店15个,饮品店6个,学校食堂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食堂3个。通过摸底调查,摸清了这些生产经营服务单位的分布和每个单位基本情况,并对每个生产经营服务单位进行登记建档,为今后的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落实责任。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镇政府始终把该项工作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成立了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小组。结合相关要求,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服务环节的监管内容,明确目标,强化责任,保证监督手段实施到位,加强部门协作配合,确保监管工作顺利开展。

(二)强化监管,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一是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每月对学校安全负责人进行安全培训1次,对学校食堂的监督实行每半月检查一次。通过以上措施,我镇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二是按照县安办、食安办开展食品安全检查的要求,我镇组织与工商、畜牧、食品药品监管所、派出所等部门对全镇范围内的超市、餐饮店、集贸市场等进行了专项联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店铺存在进货和销售台账不够完善,餐饮店无从业人员健康证等情况下达了限期整改要求,并及时跟踪督办。我镇与35个村(居)和民间厨师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对在本辖区发生食物中毒、传染病事件的责任人,将视其造成的后果进行相关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通过以上举措,进一步消除了辖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提高了镇政府餐饮服务食品监管能力,为辖区群众饮食安全打下了良好基础。

(三)狠抓重点时段的监管。

一抓重要节曰。为确保春节、清明、五一等节曰食品安全,我们及时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会议,认真落实节日的食品安全工作,对承办酒席的单位实行备案制度。二抓安全保障。在节日及各项重大活动期间,对生产企业、供餐单位食品原料、食品加工过程、餐具消毒等重点环节全程监督,在春节、清明及五一节前,镇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超市、农贸市场、饭店、药店等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共检查食品生产经营服务单位84户次,确保了全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四)强化应急,切实提高处置能力。

为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故,我镇制定了《顾县镇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如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保证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同时积极协助和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救助,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是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我镇精心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召开各种会议、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及利用食品安全专项宣传活动、开展食品整治行动等形式开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形成了全镇共同参与的宣传氛围。我镇召开食品安全大小会议6次,出动宣传人员80人次,散发宣传资料和20xx佘份,并开展了食品安全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的“四进”宣传活动,开展食品安全课堂5次。二是扎实开展食品安全法规宣传咨询活动。通过设立咨询电话,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科学知识,增强百姓的食品安全参与意识、责任意识。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监管力量严重不足。顾县镇属于我县东北部片区中心集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多、分布广、监管链条长环节多,而我镇食品服务监管工作主要依靠工商所、食品药品监管所4名工作人员,镇政府没有专业的监管人员,仅有42名兼职食品安全协管员,因此确保全镇食品安全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

(二)财政投入十分短缺。我镇由于每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接待任务量大,致使工作经费严重紧缺,检测设备奇缺,检查手段难以适应日常监管工作,按照现有的财政预算体制,我镇此项工作开展面临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监管队伍建设,进一步配齐监管人员。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加大生产经营环节违法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二)加强财政投入,多渠道争取资金。增加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支出比例,确保食品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4

(一)依法实施许可,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准入。

各级工商部门一是加强食品经营主体经济户口管理。严格实行注册登记中对食品的特别标注,依托信息化手段,对本地区各类食品经营主体相关内容纳入经济户口管理,进行动态分类监管,大力推行食品经营主体信用分类监管。二是加强乳制品分类单项审核和管理。对未取得乳制品经营许可超范围经营乳制品和无证无照从事乳制品经营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切实规范经营主体资格。三是实行食品流通许可效能回访。查看食品经营者是否按规定亮照经营,证照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行为,切实规范日常经营行为。四是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档案管理工作。各地明确档案管理部门及人员,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到位、责任到人,确保食品流通许可档案及时归档。

(二)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全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按照“一季度一重点”的要求,突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热点、难点问题,持续组织开展“八闽红盾出击”食品市场系列专项整治执法行动,各地各有侧重的开展了乳制品市场、酒类市场、农村食品市场、添加剂市场、节日食品市场、校园周边食品市场等专项整治和监管执法,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查处各类食品违法违章经营行为。今年7—8月,全省工商系统共检查食品经营户9.85万户次,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483件,罚没金额120.75万元,查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数量1.63万公斤,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切实维护了市场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1.组织开展流通环节添加剂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省食安办《关于印发〈xx年福建省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部署和要求,全省工商系统认真组织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治理清理整顿阶段的各项工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日常巡查和质量抽检,认证组织开展隐患排查,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中现场制售食品经营户为重点,突出排查经营户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情况和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的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食品添加剂经营违法犯罪行为。6月1日至8月18日,全省共检查食品经营者32597户,检查添加剂经营者20xx户,查扣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133.3公斤、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5.5公斤;立案查处流通环节涉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案件12件,罚没8.62万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添加剂案件4件,罚没0.661万元;印发宣传材料26288份,组织宣传讲座或培训班36场次。

2.组织开展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市场监管工作。下发《关于加强xx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全省工商系统突出重点,扎实开展“两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经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防范,妥善处置“两节”食品市场突发问题,保障“两节”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一是集中开展中秋节月饼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中秋节期间,各地重点加强月饼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严把月饼市场准入关;强化对月饼质量的监督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月饼抽样检验,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月饼、虚假宣传表示和强制搭售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二是集中开展国庆节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部署各级工商局突出加强食用油、豆制品、酒类商品、冷冻食品、调味品等节日消费量大和消费申诉举报集中商品的巡查监管,以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等为重点区域,充分发挥食品快速检测设备作用,在节日期间加大对易腐败变质生鲜食品的检测抽检频度和数量,对涉嫌不合格的食品要立即采取抽样送检等措施及时处置,严厉查处销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商品的行为,严厉查处经销各类不合格食品及未履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义务的行为。

3.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各级工商部门在面对食品安全舆情时始终保持高度的敏感性,认真调查了解、分析研判,妥善处置群众关心的食品安全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舆论,积极应对突发食品安全事件。一是组织核查假冒进口奶粉事件。根据国务院食安办及省食安办的有关密电通知要求,迅速组织全省工商系统对上海锐可营养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假冒进口奶粉进行全面清查,截至7月25日,全省共出动执法人员6145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14万户次,下架封存可尼可系列奶粉、乐氏系列奶粉、善臣系列奶粉等假冒进口奶粉1676.15公斤。二是组织核查新西兰进口奶粉事件。根据省食安办的有关通知要求,下发通知要求各地针对近期质监总局曝光新西兰进口奶粉事件,以及涉事的“可口可乐”、“哇哈哈”和“多美滋”等公司的相关品牌乳制品下架召回事件,加强监管,了解掌握本辖区内商家自行下架召回的有关品牌的乳乳制品数量和品种,密切关注舆情动态。截至8月12日,全省乳制品经销商和超市企业等商家共下架召回相关涉事的多美滋、雅培、可口可乐和哇哈哈等品牌乳制品3675.32公斤。三是组织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的清查工作。根据郑晓松副省长的批示精神,全省工商系统以农贸市场、生鲜超市及土特产食品店等农产品销售户为重点场所开展集中清查,对我省各地上市蕨菜、干笋认真清查来源地,确保一经发现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立即停止销售。截止9月13日,全省共检查各类集贸市场507个次,检查各类市场经营主体13714户次,开展蕨菜、笋干等相关产品快速检测快速145个批次。暂未发现湖南不合格蕨菜、干笋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加强食品检测,保障上市食品质量安全。

全省各级工商部门根据重大节假日以及不同时段上市食品的不同特点,突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食品店等场所,制定年度抽检计划,开展有针对性的食品抽样检验和快速检测工作,并加强对抽样检测结果的统计、分析和综合利用,为加强监管执法,保障民生提供有效参数。今年7—8月,全省各地分别组织对乳制品、肉制品、酒类、食用油、果脯、蜜饯、矿泉水、果蔬汁饮料、糕点面包、果冻、调味料酒、蜂蜜和月饼等食品品种进行抽样检验工作,共抽检669个批次样品,合格率为94.5%。

(四)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

各地把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工作作为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抓手,突出重点,积极采取措施,深入排查流通环节食品安全隐患,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一是加强针对性的日常巡查监管与执法,切实落实辖区监管责任制,对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存在突出问题给予特别关注与重点检查;二是加强针对性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检排查,发挥日常食品快速检测筛查作用,对涉嫌不合格或有毒有害的`食品及时送检确认,及时发现不安全食品并采取退市与溯源管理工作;三是加强针对性的专项执法整顿,结合开展的“一季一重点”或“一月一主题”的专项执法检查,不断加大整治执法力度,积极防止违法经营行为引发的风险;四是加强针对性的部门执法协作,采取联合行动、抄告通报等方式,加强综合治理;五是加强完善食品安全隐患防范与发现机制,通过加强行政指导、落实食品经营者责任规定、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作用、加强效能监察、加强舆情监测与应急管理等多种措施,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并妥善处置,积极防范食品安全风险。

(五)加强工作督查和调研。

为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我局组织人员,由王应涛分管局长带队分期分批深入基层工商所、食品批发(零售)店和示范点企业开展工作调研督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现场检查等方式,共检查了厦门、漳州、泉州、南平、宁德四个设区市的9个县(区)工商局、9个工商所、8个示范点及26个食品批发店、零售店和超市,召开了12场座谈会,了解了各地今年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及时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促进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的落实。同时,及时掌握基层在食品体制调整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指导基层在监管职能划转到位前,做到“三要四不”(思想要稳定、工作要到位、风险要防范;队伍不被动、标准不降低、配合不打折、数据不糊涂),继续严格履行好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5

为确保20xx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德阳市旌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辖区实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了“两节”食品安全宣传、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接到通知后,xx村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双节期间市场整治规范工作的要求,结合创国卫活动,节前安全大检查等形式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安排了人、车,不间断的进行巡查,利用车载外放喇叭进行宣传。在xx村文体中心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

在巡查过程中,我村巡查人员主要以我辖区的城乡结合部、

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农村坝坝宴、超市、副食店、食品加工坊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检查情况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村共出动巡查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10余台次,重点检查了全村范围内3家微小型食品加工商户。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6

一、工作成效

1、领导重视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将这项工作列为今年工作重点,依据省局制定的办法,制定了实施方案。成立以主管局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对此项工作进行了全面规划,具体部署和统筹安排,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实施办法、操作步骤等进行了划分。

2、宣传法规为做好我县的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局专门召开了有县城有关餐饮单位负责人会议,对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进行广泛的宣传动员,使餐饮企业对在餐饮单位实行的A、B、C、三个信誉等级的评定、实行信誉等级挂牌经营等有了感性上的认识和理论上的了解。在倡导消费者知情选择的同时,调动了餐饮单位争创A级单位的积极性,促使企业主动改进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和提高诚信水平,营造了积极开展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3、强化培训我局遵照全面贯彻、认真执行、集中培训的工作原则,对有关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统一接受了食品安全与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培训。通过对餐饮业推行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关实施办法透彻的分析和认真的讲解,使餐饮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员的理论水平有了进一步的提高,对开展餐饮业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4、指导到位我局首先选定对县城一家大型餐饮单位和一所中学校食堂做为试点,各有侧重,因地制宜地开展工作。餐饮单位和学校的领导非常重视此次的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成立了组织,责任落实到人,对职工进行了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的培训,使职工认识到此次工作的目的、意义和重要性。根据量化分级管理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和自我评分,找出不足并立即进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项适合自身特点的'制度和自查制度,并具体落实每一项工作。局领导亲自带队,加大指导力度,主要是指导企业从食品安全的角度出发,积极开展工作。

5、公平、公开、公正评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关系到餐饮业的切身利益以及事业的发展,关系到规范餐饮行业、净化餐饮行业、保护广大消费者身心健康等等一系列的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不仅能充分调动广大餐饮业户的诚信自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也能使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有效、扎实、长期地开展下去,更便于让广大消费者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自己的消费选择。

截止到目前本月底,经过评定,获得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优秀单位31家,良好单位80家,一般档次35家,。

二、存在问题

1、通过摸底检查发现,部分餐饮服务单位尚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致使量化工作无法及时进行;

2、部分餐饮服务单位由于规模和其他条件限制,不能完全达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动态等级评定的标准;

3、仍有部分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配合度不够高,对量化分级工作表现不积极。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我局将全面展开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区段树立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示范店,以点带面,全面辐射辖区,及时完成全辖区餐饮服务单位的量化分级评定工作;今后还要继续加强对各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各单位负责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同时,要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餐饮服务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寻找笑脸就餐”宣传活动,增强公众健康消费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饮食安全的良好氛围,创造良好的餐饮消费环境。

2023年度监管工作总结篇7

(一)、红盾护农工作情况

1、我市农资经营基本情况我辖区共有农资经营户户。其中,公司家,集体企业家,个体户户;其中,农药经营户户,化肥经营户户,种子经营户户,农机具及配件经营户户,饲料经营户户,兽药经营户户。

2、早培训、早安排、早行动为了能更好地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我局及早组织了农资监管工作全员培训,进一步系统学习了《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内容,总结了当前农资市场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农资市场监管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重点商品,为全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其次,对于今年的农资市场监管工作做到了早谋划、早部署、早安排、早宣传。尤其针对当前旱情比较严重的形势,我局不等不靠,制定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护农工作实施方案》,加大了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力度。在系统工作会议和科所长会议上多次强调今年农资市场监管的严重形势,要求各单位必须做到心为农民所想、权为农民所用、利为农民所谋。

3、充分认识大旱严峻形势,切实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扎实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对于抗旱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我们充分认识到越是大旱当前,越是要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把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作为工商部门支持农业抗旱的有力措施,把“抗大旱、抓监管、保春耕”作为最紧迫的任务,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了对农资市场监管工作的领导,确保了农资市场监管各项工作领导有力、落实到位、措施有效,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资市场秩序。

4、开展了对化肥的抽检工作为进一步确保农民能够用上放心农资,春季护农行动中,我科集中开展农资商品质量监测。以化肥为重点,集中对多种品牌、多个批次的农资商品质量进行抽检,对监测不合格的农资立即采取下架、查封等措施,及时堵住不合格农资流入市场的渠道,确保农民利益不受侵害。截止目前,我科共抽检化肥品种种,其中种未达到合格标准,均已进行行政处罚。

5、突出履职工作重点,严厉查处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坑农害农违法案件。我局突出重点地区,把农资市场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案件发生频率高、农民群众投诉多的地区作为工作重点;突出重点品种;突出重大案件,把影响面大、对农业生产危害严重的案件作为查处重点,严厉查处了假冒伪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维护了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1)严格规范农资经营主体资格。对辖区内经营种子、肥料、农药、农膜、农机具等农资商品经营者进行了全面清查,做到了不留死角,清查到户;对无照经营、超经营范围和违反工商登记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查处。

(2)切实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了对农资经营门店和乡、村农资集散地的检查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种子、肥料、农药、农机具和农膜等重点农资品种的检查力度,突出把有效含量不足、虚假标识、“傍名牌”等作为肥料市场监管工作的重点,依法查处标识不规范、虚假标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对产地、质量、商标虚假表示等手段,国产肥冒充进口肥,欺骗和误导广大农民的违法行为。

(3)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严格按照《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了对农资经营者落实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销售凭证等制度的监督检查,使农资经营者内部质量管理制度落到实处,规范了经营行为。

(4)确保投诉举报网络畅通。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和一会两站的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了农民消费者的咨询、申诉和举报。对于农资申诉举报,做到特事特办,切实保护了农民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

(5)努力提高农民群众维权能力。我局要求工作人员深入抗旱第一线,强化对农民群众识假、防假的维权服务指导,努力提高农民群众自我维权保护能力。及时提醒农民群众到正规农资经营门店购买农资,不要购买走村串户的游贩销售的、价格明显偏低的农资商品。有力保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

截止目前,我局在红盾护农集中执法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出动宣传车辆台次,印发宣传资料份,检查农资经营企业个次,整顿市场个次,进行农资检测个品牌批次,查处农资案件件,罚没款万元。其中查处无照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健全内部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案件件,罚款万元;超范围经营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未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案件件,罚没款万元;销售不合格肥料案件件,罚没款万元。有力地维护了农民的利益,为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提供了放心的市场环境。

(二)市场巡查开展情况

1、加强培训学习,为《市场巡查操作规范》启用打牢基础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试行)》启用的第一年,为了能使基层分局监管人员顺利操作新规范,首先,我科于月下旬,利用一天的时间组织了《新市场巡查操作规范》全员培训,从新操作规范的`内容到新文书的使用进行了详细讲解,为新操作规范的启用打下了良好基础;月日,利用我局春节后开训之机,我科又对新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进行了补充讲解,讲评了在市场巡查督导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对基层分局监管人员在使用新规范中不明之处进行了答复,使新规范顺利使用铺平了道路。

2、加强督导讲评,保证市场巡查扎实有效为了积极推进工商行政管理监管模式改革,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职能到位,落实市场巡查各项工作制度,全面履行市场巡查职能,切实把我市的市场巡查工作开展得更加扎实有效,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所市场巡查办法》及《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场巡查操作规范(试行)》之规定,今年以来,我科加大了对市场巡查的督导力度,定期对分局的市场巡查文书及微机录入进行检查讲评,要求分局要对重点地段、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加大巡查频率,确实做到巡查到位,留下监管痕迹,真正使市场巡查成为了市场监管的主要手段。同时,为保障分局市场巡查的顺利进行,年初印制了各类经济户口卡片,到目前为止,共下发各种巡查文书本,各类经济户卡片张,为基层分局的市场巡查工作做好了保障工作。

(三)成品油市场监管情况

1、我市成品油市场基本情况我市成品油经营单位共家,其中中石油家、中石化家、个人独资企业家、个体工商户户。

2、强化日常监管,严把市场准入

一是严格管理,把好市场准入关,对有证无照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限期办理营业执照,对无证、无照或超范围经营成品油的加油站点进行了处理并抄报了相关部门;

二是加强市场巡查,严把市场流通关,坚决打击经销劣质和走私成品油等行为;

三是整章建制,把好市场监管基础关。通过“经济户口”管理和市场巡查管理,强化了对成品油经营企业的动态监管。要求各加油站(点)必须从当地石油公司以及合法的批发企业进货,确保油品质量。保护了广大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成品油市场秩序健康发展。

3、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一是为保证成品油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我局上下协调联动,以公路沿线及零星加油点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对重点成品油经营单位专门登记造册,并保证有巡有查有记录,巡查结果与实际情况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日常巡查走过场,简单化。

二是对成品油的经营企业实施“五查五看”即:

一查主体资格,看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两证一照”是否齐全,严厉打击无证照从事成品油经营的违法行为;

二查经营范围,看是否超范围经营,对超越核准经营范围从事成品油经营活动的依法查处;

三查成品油经营企业购销台帐,进货凭证,看进货渠道是否合法、正规,严禁销售来源不明的成品油,督促引导成品油经营企业建立健全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帐制度、销售承诺制度、不合格油品退市制度,自觉抵制了冒伪劣成品油流入市场;

四查油品质量,重点查处非法炼制的、无合法进货来源的、假冒伪劣、质量不合格的、与标号标识不相符的油品。

五查经营行为,重点查处缺斤少两,掺杂使假欺诈消费者的;擅自兑制油品或在油品中添加化工原料的;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或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引人误以为是他人的油品的;对油品质量作虚假表示引人误解的;违背消费者意愿搭售商品的;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油品批发企业从事零售或将成品油销售给非法设立的加油站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出卖、转让营业执照的;使用无质量合格证明的油品计量衡具,或擅自改动油品计量衡具的等行为;经营非乙醇汽油的不法行为,严格按照《河北省推行使用乙醇汽油暂行规定》的要求进行查处。

截至目前,我局在成品油市场监管中共出动执法人员人次,执法车辆台次,检查成品油经营单位户次,查处违法经营乙醇汽油案件起,罚款万元;销售车用乙醇汽油以外的其他车用汽油案件起,罚款共计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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