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学法心得体会6篇
在心得体会中我们能够够理性地思考问题,避免被情绪和冲动所左右,因为一件事上领会到不同的东西,大家需要好好的写好一篇体会,九八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教师学法心得体会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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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1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学校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
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健康、快乐地成长。
现代教育是开放性教育。学校的法制安全教育工作必须要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课内外、校内外多种方法结合,调动学生主体参与意识,发挥各自的功能,相互合作,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这样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2
当今社会是一个法制社会,21世纪更是一个法制完善的世纪,学法、懂法、守法是每一个公民的必修课程。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了法律我们的社会将无法正常的运行,我们的生活秩序将是一团糟。
我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一直在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地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教育公民自觉守法,并且学会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随着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在全国范围内深入的开展,使得人民群众逐渐接受了法律意识的培养,并自觉自愿地运用法律。
在我们的日常工作中,不论是琐碎的小事还是技术含量较高的工作,心中必须有杆“秤”,以此来衡量和指导自己的工作,而法律法规就是那杆“秤”。在工作的各个环节中,我们要自觉遵守,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否则就会失去平衡,失去立场,甚至犯下错误。不要忽略自己平时的一些小的不良习惯,要知道一个小小的细节也可能酿成日后的.违法行为。
所以,学法用法,我们要从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自我做起,时刻牢记法律就在我身边。当你要过马路的时候,一定要走人行横道线,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黄灯等一等”的规定要铭记在心,也许在不经意间你就做了一个好公民,也许在某一瞬间你就违反了法律法规,这虽然是一件小事,但能充分体现一个公民的基本素质和修养。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能知法,知法就能自觉地守法,有效地运用法,进而再去要求他人,形成全社会人人都来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那么,我们的社会环境和社会秩序就会越来越好,人民群众就能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学法用法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难,需要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和很强的法律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要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学习也是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学习需要点滴的积累,学习是种子,积累是阳光和雨水,只有不断积累才能有收获的果实。教师队伍积极地学法用法、宣传法律、法规,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要充分认识到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要摆上重要的位置,使得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基本处于“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境况。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因此,我们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确保在学法环节上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知法、学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守法、用法则是我们应尽的责任,依法行政、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更是我们不懈的追求。我坚信,从我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就会离理想的目标越来越近。
我作为一名教师,学好法律、用好法律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学好、用好《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规更是一门必修的科目。
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其中第八条有关教师应当履行义务的规定使我深感重任在肩。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教书育人,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员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员。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员,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员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员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员维护学员的合法权利,做学员的良师益友,使学员在电大这个大家庭中提高自身素质。
如果人人都能从自己做起,学法用法,遵守法律,进而再去宣传法律,那就会形成大家都来学法用法,大家都遵纪守法的大好局面,这样我们的社会就会有越来越好的治安环境和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就会大大减少,人民群众就能过上安居乐业的美好生活,我们的国家就会逐步成为健康、文明、法治的国家。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xx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3
通过今年普法知识的学习,我受益匪浅,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
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下面就个人学习普法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因此作为教育工作者就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从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工作中。
二、教师必须也要有高尚的品德。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不仅要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还要有高尚的思想境界、纯洁的心灵,才能影响学生、感动学生。所以教师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
三、教师还要有一颗爱心。教师的爱心具有巨大的感召作用和教化力量。她能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因此,平时的教育教法中,日常生活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自觉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无论何时都不能歧视学生,更不能心罚或体罚学生。应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多伦多国际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的成长。
总之,学法应该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自觉行动,不学法,就不知道相关法规的要求,就难以维护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熟知了各种法律法规,一旦出现了安全事故,就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在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的同时,进行妥善处理。
同时,由于现实社会的复杂性,我们教育工作者学法、知法、用法、维权既要坚持原则,又需灵活掌握。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保障学生健康发展,保障学校健康发展,这应是我们全体教育工作者乐而为之的。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4
5月4号的下午,我有幸参加了我校“职场化教育模式下的项目教学法培训会”,培训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现场观摩了我校欧小丽老师和彭小伟老师的两堂项目教学案例,第二部分是薛爱科老师对我们进行了一场关于项目教学法的培训。培训会上,教委领导、我校杨校长分别作了重要讲话。整个培训会历时4个小时,我获益不小。
一、现场感受了项目教学的过程。
欧小丽老师展示的是“礼服设计项目教学”。由于时间关系,前期准备阶段我们并没看到,重在项目实施、展示汇报和总结评价阶段。其中重点又在项目实施阶段。在这阶段,我们发现,每一个小组的成员分工明确,组内每一个成员都有事可做。而且锻炼了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在展示汇报阶段,由小组长上台介绍本小组的作品名称、作品含义以及项目过程的体验。我认为:这个过程不但是一个展示汇报,同时也是对学生口才的一次训练,锻炼了学生的胆量。在总结评价中,学生通过自评、互评,明确了自己与他人的长处与不足,从而认清自己,为以后的学习明确努力的方向。不过,我有个疑问:在设计制作过程中,有个学生一直在作记录,为其他组员打分,那么,她自己是不是就失去了一次动手制作的机会呢?
彭小伟老师展示的是“精密平口钳制作”。其亮点在于:
1、在项目认识阶段,教师展示图片和实物,作完介绍后,由学生思考制作精密平口钳的工种和方法,调动了学生解决问题的积极性。
2、自建团队并推选小组长,推选出的小组长还要上台陈述理由,锻炼了学生。制作前的组内分工让学生意识到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
3、对学生进行了学习提示,提醒学生要充分利用各种学习资源,如学习包、网络,技术顾问等。教学生学会寻求解决问题的多种途径。
二、认识并感受到了项目教学法的好处。
1、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大大提高。在项目教学中,真正体现了学生为主,教师为辅的教学指导思想。遇到问题得学生自己去解决,教师只是起到一个指导的作用。
2、学生学习积极性大大提高,真正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教师不再是把方法灌输给学生,而是让学生自己去尝试,给学生一个挑战自我的机会。
3、有利于职业态度的培养。类似生产车间的的环境,培养了学生的行为习惯;生产制作过程中要求必须规范操作,培养了学生的安全意识;要求学生必须按时完成任务,培养了学生的责任心;成果质量的要求,在于培养学生的敬业精神。
4、项目教学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团队意识。这主要体现在:统一领导与服从配合相结:推选出小组长后,大家必须服从小组长的领导,听众安排;项目分工与合作完成相结合:组员分工明确,由小组长领导大家一起共同完成任务。
5、项目教学法可以体现教学相长。在教学项目的设计及前期准备中,教师也是一个自我成长的过程。
三、几点思考:
1、项目教学法设计前期准备工作量大,如果每个技能培养内容都做成项目教学,需要花费非常多的时间跟精力。当然,等第一遍做好形成教材后,以后实施起来就轻松多了。
2、项目教学法的实施跟推广对教师要求较高。要实施项目教学,往往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教师团队,展示的这两堂课就是如此。这个教师团队必须精诚团结,同心协力,才能做出一个相对完美的实施方案。
3、对实训设备要求较高。必须保证有足够的实训设备,以保证每个学生都可以做事。
4、对学生作息时间的管理需相对灵活。比如有的学生做事比较慢,可能在学校统一的课堂时间内无法完成,他就得“加班”。
总之,项目教学法好处多多,我校的项目教学尚处在探索阶段,如果实施到位,对学生技能及情商的提高都是大有裨益的。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5
我作为公民,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根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根本职责。然而很多人不懂公民根本法,所以即使有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养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用法也有实际的必要。
在学习过程中,教师给我们讲解了许多鲜活生动的案例,使我们理解了经济法规,学习合同法,学习婚姻法,学习训练法等。把握了根本的法学学问,理解宪法和法律的根本精神、根本标准,提高对法的重要性的熟悉,增加法律意识,另一方面,我们更应当通过学习这门课程,加强自我修养,依法标准自己的行为。
通过《法律根底》课程的学习,使我自己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以前,对法律只是很外表理解,很感性的熟悉,现在能够领悟到法律的深层次内涵,有了理性的熟悉,通过学习使我的法律意识产生了质的转变。学习完毕后,我静下心来,参照课本,对比笔记,联系一些法律事例,以及观看普法宣传节目,感觉到在法制建立方面,我还有许多需要学习,还有许多工作要做,还有很多有待解决的问题需要考虑。
法律学问是我们必备素养之一,我们必需通过它,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促进和标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正确的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问题。公正交易,公平,在生活过程中,遵守法律,享受个人权利,履行义务。
由于我们专业的学问体系过于单一,导致我们很少接触到能使自己综合素养提高的学问。而这门课很好的弥补了我们专业所缺乏的',并使我们的学问视野扩大。对提高自己的综合力量很有好处。比方:在找兼职做的时候,能够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利益等。
在这一个学期的学习中,我感觉到自己有了很大的变化。其中实体法局部对我以后很有帮忙,它主要介绍我国几大根本的部门法和几个重要的单行法的相关内容,使大家了解包括行政法、民法、婚姻法、继承法、学问产权法、经济法、刑法的立法目的、原则及根本规定和精神,培育大家的知法、守法、护法、用法的自觉意识。
总之,在本学期学习的这门《法律根底》课上,我把握了法学的根本理论,了解并明确了各主要法律部门的根本精神和规定,并在肯定法律学问的根底上形成了有关法与法律现象的学问、思想、心理、观点和评价。并学会了运用法律学问和法律标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通过这门课,我还了解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根本观点,把握了我国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根本精神和内容,增加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法律素养。并会坚持做到遵纪守法,维护社会稳定与和谐。也能够正确理解和坚持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并决心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奋斗。
我深刻的理解到了我们的权利和义务,能够在日后的学习工作生活过程中正确的行使我们的权利,正确的履行我们应尽的义务。在学习工作过程中,更能正确地遵守法律规定,更能够在工作生活中免受困扰,爱护自身生命财产安全;更加了解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和维护这些权益的程序和方式。也初步具备了依法自我爱护的意识,并有了肯定的寻求法律救济的力量。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篇6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明确了要持之以恒、坚持不懈地抓好政治理论、教育理论的学习。逐步加深对“教育即服务”、“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等重要思想的理解。并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加强自己的依法执教意识。这不仅要求我们教师发扬蜡烛的精神,还要求教师自觉服从组织的安排,甘为人梯,做辛勤的园丁。只有这样才能一心扑在教育事业上,终生献身教育,并用自己智慧的钥匙,打开学业生踏入科学知识的大门。用自己崇高的品德和健全的人格,塑造学生美好的心灵。
通过学习《教师法》,让我更加热爱学生。热爱学生是教师做好教育工作的力量源泉和精神动力,一个教师只有具备了这种道德情感,才能产生做好教育工作的强烈愿望。千方百计的去教好学生,孔子说的:“爱之,能勿劳乎?言之,能勿诲乎?”就是这个道理。
通过学习《教师法》,鞭策我更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提高自身各方面的知识修养。新形势下新的理论知识层出不穷,业务知识学习不能仅停留在学过、看过、听过即可,如果钻研不深不透,特别是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上做得不到位,就会对工作产生不可预知的影响。我们应该时刻记住,只有不断学习新的知识,不断加强业务进修,才能满足新时期对教师要求的“从经验型向知识型研究型的转变”,才能更好地做好服务于教育教学这项本职工作。
通过学习《教师法》,使我明白了凡事都要以身作则。教师从事的是培养人的工作,教师劳动最有影响力的就是“言传身教”,也就是说教师是用自己的学识、思想品质和人格魅力来对学生进行教育的,无论哪一层的`学生都自觉或不自觉的把教师当成自己的榜样。教师是学生学习做人的参照对象,所以人们常说“教师是镜子,学生是教师的影子。”以身作则要求了教师做事要言行一致,表里如一,还要求我们仪表端庄,大方得体。否则就会在不知不觉中给学生造成不良的影响。
另外,通过学习使我懂得了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教师在享有一定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一定的义务。而且,当教师享有的权利越多时,对其素质的要求就会越高,相应地,我们必须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也会更重、更多。因此教师在享受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教师法中规定的义务。具体的说就是教师依法享有“教育教学、学术活动、管理学生、获得劳动报酬、民主管理、进修培训”等权利,并应当自觉履行“遵纪守法、履行聘约、教育学生、关爱学生、制止侵害、自我提高”等义务。
以上是我这段时间学习的感想,如果说,理论学习只是手段,融入实际才是目的,那么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
首先,师之以“德”。世界如此精彩,外面诱惑不断。在琳琅满目的大千世界中,我们的心或许容易浮躁,时至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求“富”寻“逸”或许是大多数人的梦想。物质上的富裕、生活上的安逸真的总是幸福的吗?未必!鉴于教师职业的特殊性,我们有着比其他职业更高的人格要求。师者的传道、授业、解惑不一定只指向纯知识的学习,相反,它更多的作用于对学生人格的塑造上。很多年后,学生可能忘了你曾经上过的课,但却记住了你在日常生活上的某个小失误或者小成就,这是极其可能的。由于教学对象人格的不稳定性,我们的行为在和学生的交流里散发着潜移默化的威力,因此我们应该大力加强师德建设。
第二,行之以“法”。教师不仅要有完善的人格魅力,还要将这种人格置于法律的前提之下。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就是以全面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为重点,目的在于进一步引导广大教师树立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增强教师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塑造教师队伍良好形象的活动。近几年来,学生、家长把学校和教师推向被告席的事件屡见不鲜。在“管”与“不管”之间徘徊的教师们疑惑不断,到底如何才是可行的?我们说按照法律行事才是合理的。我们在教学过程中必须行之以“法”。
虽然说“爱之深、恨之切”,但是法律告诉你“恨”的度数。作为教师,我们不仅不能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和人格侮辱,相反应该为学生提供健康的学习环境,这也是在为自己提供和谐的工作环境。我们要将教学活动与法律挂钩,做到心有法律,行有法律。否则一切的理论都将化为乌有。
最后,我要说的是,我们一定要牢记《教师法》,用《教师法》来规范和鞭策自己,在传授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还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这样才得以使我们的事业走向辉煌,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作为教师,要知法、学法、守法、用法,在教学中,对学生坚持正面教育,要面向学生,对全体学生负责,不偏爱优等生,不歧视差生,要善于发现、培养和调动后进生身上的积极因素,肯定他们的微小进步,尊重他们的自尊心,鼓励他们的上进心,帮助他们满怀信心的成长,对个别屡教不改的学生也要耐心说明,以爱育爱,收获的是幸福,一种只有教师才能体会到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