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模板5篇(铁人人民法庭:5篇先进事迹模板)
铁人人民法庭,以其先进事迹鼓舞着广大公民,激励着法治建设。本文为您提供五篇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模板,将深入剖析不同案例,为您呈现这些勇敢而充满正义感的普通人在法庭上的英勇表现,让我们一同学习、借鉴,共同推动法治建设的进步。
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篇1
杨帆,男,31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为罗山县法院办公室副主任。自参加工作以来,杨帆同志主要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等文秘工作。多年来,他刻苦钻研,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了不平凡的业绩,为本市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营造了良好法制环境,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农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由于成绩突出,他先后多次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县委政法委及本院评为信息、宣传调研先进个人和先进工作者。
一、爱岗敬业 乐于奉献
作为一名司法工作人员,杨帆同志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本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宗旨,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工作中敬岗爱业,乐于奉献,始终坚持以工作需要为标准,把全部精力用于工作上,事事以大局为重,从不计较个人得失。自从事信息、宣传、调研等文秘工作以来,为了把工作做好,加班加点对于他来讲是家常便钣,在全省法院系统开展的思想作风整顿活动中,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杨帆同志克服孩子小,无人照顾的困难,加班加点,高质量地按时完成信息、宣传、及领导安排的各项任务,罗山县法院也被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作为先进典型在全省进行宣传。
二、开拓创新 勇争一流
在全省政法系统,新闻宣传、信息等文秘工作,虽然多年来一直被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评,但一度被视为软任务,有些单位领导不够重视,干警参与热情低,各级媒体上稿率也低。以来,为打开此项工作新局面,罗山法院党组对此高度重视,在政策、经费、人员上给予大力支持和倾斜。杨帆同志作凭借从事信息、宣传等文秘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优势,注意自己平时的表率作用,经常与有一定文字功底的同志沟通交流,切磋业务技能,再加上院党组在物质上对新闻宣传、信息、调研进行奖励,使全院干警在业余时间大兴写作信息、宣传、调研之风,上稿率大幅度提升。至,杨帆同志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各类文章900余条(篇),其中国家级报刊上发表130余条(篇),省级报刊上发表180余条(篇),较好地宣传了法律,宣扬了法院文化和法官的风采,树立了政法机关的良好形象,为建设和谐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了较好法制平台。为此,罗山县法院在xx连续二年被省高级法院评为优秀基层法院,罗山法院又荣获集体一等功。
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篇2
勤奋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水平
从事新闻宣传工作以来,该同志不断提高自己的新闻写作能力。为此,她大量阅读新闻宣传写作方面的报刊、书籍,虚心向有经验的老同志学习,向热情向上的年轻同事学习,向身边的领导同事积极请教等。由于长期的坚持和努力,她很快掌握了新闻宣传写作的特点和规律,在写作方面能够做到抓住中心,围绕主题,全面展开,收放自如。工作之余,她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建设目标及各项方针政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等,及时关注社会热点,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使自己的写作能力、业务知识得到较大提升。在不耽误工作的情况下,该同志今年顺利通过了司法考试。
立足实际,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新闻宣传工作在为全院各项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姚永丽同志深深的意识到了这一点,她善于交流学习,积极主动与其它部门和业务庭室进行联系沟通,争取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的法制信息;她善于在各种资料、文件、信息中不断总结,不断发现,结合审判工作实践,再思考、再总结,以点带面,以小见大,力求写出一些典型、新颖有价值的文字材料;她善于观察和思考,能够将所见、所闻及时记录下来,形成材料,随时随地让自己处于新闻宣传的工作状态中。她在工作中,对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和本职工作都能以饱满的热情按时出色地完成,充分发挥了一名优秀宣传员的作用,提高了审判工作的整体效益。
多写多练,不断提高写作水平和能力
“天道酬勤”、“功夫不负有心人”。姚永丽同志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在广大同事的热心帮助下,始终坚持多读、多思、多悟、多写,多练,笔耕不缀,在干中练、在练中学,掌握文字编辑、排版等基本技能,极大提高报道采写的时效和质量。努力钻研审判业务,关注新型案件和典型案例,深入研究基层法庭好的经验和做法,写出了有价值的通讯稿件。一年来,曾先后在人民法院报、河南法制报、中国新闻网许昌频道、大河网、河南法制在线、许昌日报、许昌晨报、许昌法院网等多种媒体发稿200多篇。xx年12月份,该同志利用二周时间在人民法院报发稿件3篇,用优美的文字讴歌身边的优秀法官,在全市法院系统引起了极大的反响。她用满腔热情,高尚情操,宣传法院、宣传法官,为普通百姓了解法院,走近法官做出了自己的贡献。
恪尽职守,不断厉练职业操守
宣传教育科是群众了解法院服务、法官形象的一个窗口,是法院队伍建设的一个阵地,宣传教育科的工作不仅仅只是稿件的撰写,还有许许多多的教育培训、网站管理、活动摄影等方面,年度任务繁重,日常事务繁琐,临时活动繁多,再加上宣教科的工作人员只有4人,因此经常需要加班加点。为了最大限度地推动该院的宣传教育工作的提升,该同志不讲条件,不计得失,学理论,讲政治,守纪律,任劳任怨,脚踏实地,变被动完成任务为主动寻找方法,始终把学习当做一种习惯、一种追求、一种需要,一点一滴,长期坚持。
姚永丽同志谨记领导的教侮,时刻要求自己要恪尽职守,尽职尽责,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制住诱惑,她以此为座右铭,不断警示、鞭策自己。能吃苦不怕累,宽厚待人,严于律己,多谋划工作,多反思自己,自觉约束自己业外活动,全身心地投入自己的工作,从不过问案件的事,不为当事人请托,也不为亲戚朋友说情,更不为自己谋取私利,自觉抵制物质的诱惑和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她说,只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一步一个脚印的做好本职工作,才能胜任自己的岗位,虽然不在审判一线,更要时时处处显现出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和道德修养。
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篇3
1990年调入法院,1996年任法庭庭长,xx年任执行庭庭长,现任副院长兼执行局局长。
在16年的法院工作经历中,他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庄严使命,固守那份对公正的执着;他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那份不变的为民情结;他把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日常工作的一言一行;他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1996年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三等功,1997城川法庭荣记集体二等功,1998年城川法庭荣获盟级廉政建设先进集体,执行局从xx年至xx年连续6年被评为先进集体,而他的个人的荣誉则数不胜数,多年被旗法院评为先进工作者和优秀法官、被旗委评为"十佳"执法标兵。
在荣誉面前,没有陶醉,他反复告诫自己,荣誉是党和人民给的,我只有为人民多做工作的责任,而没有享受和索取的权利。他深知,执行是全党全社会关注的热点,也是法院工作的难点,工作稍有不慎,将会引起严重的社会后果,造成不稳定因素。去年在执行某公司与某某一案时受阻,法院领导派前往执行。执行人员在执行现场指挥时,该案被执行人的亲戚邻居以及不明真相的群众围了个水泄不通,强行阻止执行人员执行案件,几人将架住并撕毁了他的上衣。在人格受到侮辱,人身权利受到践踏时,冷静面对,没有与农民工人发生激烈冲突,而是反复宣读法律,稳定了众人的情绪,并对带头闹事的人实施拘留,事件得以平息。当有人问他怎么骂不还口、打不还手时,他说:“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遇到不明事理的群众谩骂、围攻,是我执行生涯中平常的事。我们必须忍耐,因为他们不是敌人,是同我一样的群众,我怎么会去对付自己人呢?”短短的几句话,道出了朴素的无产阶级感情和对人民群众的真情实意。
干工作尽职尽责,时刻高标准、严要求,努力争创一流的工作业绩,这是他到法院工作之初就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在法院工作的十几年中,他一直为这个目标不懈努力着。在组织上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后,好多人说:“你现在是院党组成员了,就可以轻松一下了”。但他总觉得,党组织任命他为院党组成员、执行局负责人不是让他去享受,而是更好地开展工作;不是让他去摆架子、搞特权,而是让他把执行工作抓的更好。
到执行局工作一星期后,他在理顺各项工作的基础上,迅速进入角色,找执行局的干警挨个谈心,了解他们对工作的看法并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无规矩不成方圆,针对执行局缺乏系统的规章制度对干警进行管理的现状,他开始着手对执行工作进行规范管理。他看到当时执行局的分案制度不尽合理,大胆地提出改变以往随机分案的做法,而是根据执行标的额和当事人的地域、案件难易程度,综合分流,分片负责;实证明这种做法不仅杜绝了随意分案的弊端,而且避免了在一个乡镇的案件分到两个执行员手中做无用功过多的弊病,节省了人力、物力,他的建议也很快得到了党组的肯定和干警的拥护。在此基础上,他起草、制定了《执行局局长、副局长、执行员、书记员职责》和《执行款物款管理规定》,<财务管理制度>等,对执行工作流程、任务指标、办案时限、职责权限、款物管理、责任追究等作出具体严格规定,加大了对执行工作各个环节的监督和制约。他又提出实施执行合议制,疑难案件由合议庭讨论决定,意见不一时报审委会决定,充分运用集体智慧,破解执行难建立了一道有效的制度屏障。这一套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执行工作运行机制,统一了执行人员的思想,明确了责任,凝聚了人心和斗志,进一步提高了执行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效率。执行工作的突出成绩,受到全院干警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与百姓打交道,主要看你是否心诚,能否解民忧、解民困,你心中是否始终装着老百姓,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用自己的行动践行司法为民,赢得了民心。
去年元月,该院受理x申请执行x等赡养一案,法院判决x的子女每月每人给付100元的赡养费。在执行中,他了解到x与其子女因家庭琐事反目成仇,到了水火不相容的地步。为使七十余岁的x能安度晚年,又能消除母子之间的仇恨,他三番五次地到被执行人家做疏导教育工作,同时也指出x的不足,最终使被执行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每月按时将赡养费送到手中。母子间的仇恨化解了,x晚年生活有了着落,脸上也挂满了笑容。为了感谢朝院长、执行局的全体同志,在去年八月x及其子女向执行局赠送了锦旗。
为百姓办实事,是最大的心愿。在日常工作中,最让他心痛而又最难以处理的是那些来访的当事人,他们因为案件一时难以执行,纷纷找到朝院长,希望能给一个明确的执行到位时间表,而执行案件往往受到客观环境等各种因素的影响,难以明确具体执行时间表。在这种情况下,始终用他那独有的涵养,耐心细致做好来访人工作,让来访人理解法院执行的难处,同时也让来访人明白法律的规定。他平均每个工作日要接待五人次来访者,每人一谈就是一小时以上。通过感情上的沟通与交流,大部分当事人都能满意地离去。碰到特别困难的当事人,还自己掏钱资助他们,几年来,共资助三十余人。超负荷的工作使身心疲惫,但他无怨无悔,仍然忘我地工作,蠃得了百姓的赞誉。
一个合格的法官,不仅仅时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是能顶住钱的诱惑,权的压力,坚决维法律的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出身在一个牧民家庭,自幼受着纯朴、善良、诚实的熏染。少年时他就非常崇拜包拯的刚直不阿,梦想着做一名公正如山的执法者。也许在当时这只是一个梦,但当他1990走进法院时,这少年时的朦胧终于变成了现实。他知道,在选择了这国徽下的天平,选择了这任重道远的审判事业,选择了鄂前旗法院这片让他奉献青春与热血的土地的同时,也就选择了神圣,选择了寂寞!在他十六年的法官生涯中,无论是面对金钱的诱惑还是人情的考验,为了那神圣的国徽,他始终都使生命的坐标指向正义的轨道,指向心中的天平。
无论岗位变换,不论职务升迁,在16年法官生涯中,始终不为权势所屈,不为金钱所动,不为私情所惑。凡接触过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位刚正不阿、清正廉洁的人,在他心中,只有法律的公正。按照他所说,在老百姓的眼中,法官就是法律的代表;在老百姓的心中,任何一丝的折扣,都会毁损法律的权威。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多年来,他一直坚持一项原则:在家中不接待当事人,如果是送礼求办事,那更会被拒之门外。时间长了,渐渐地,他的家人就成了送礼求情的挡箭牌。他既时常要求同志们这样做,又做到率先垂范。这些年来,拒收现金、礼品在万元以上,据吃请不计其数。xx年5月份,一位案件当事人在判决生效后申请法院执行,案件迅速执结后,这位当事人看到他一个人在办公室,掏出1000钱放在他的办公桌上表示感谢,他当即告诉那人:“支持法院建设,我们欢迎,但你要给我自己,看来,你还是不了解我做人的准则”。
刚正不阿、一身正气是一名优秀法官必须具备的重要素质。对任何“强权官意”都不盲从,而是严格执法办案,展现着法官无偏无私的坦荡胸怀。一次他已下班回家,突然接到一执行线索,他马上和执行人员来到被执行人家。当事人的家属一面与执行人员纠缠,一面四处打电话“求援”。果断决定将这名当事人带回法院审查。谁知这名被执行人竟公然叫嚣:“我看你们谁敢往拘留所送我,我找的.哪个人都比你官大,都能管着你!”果如其言,说情电话不久就纷纷打来,最后干脆关闭手机,依法对这名被执行人作出处理。
面对各种荣誉,表示,我只是法院集体中普通一员,我个人的成绩离不开全体同事的奋斗。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谦虚谨慎,以现在为起点,以更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组织的信任和重托。
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篇4
邓芳,现任醴陵市人民法院茶山法庭庭长,进入醴陵法院工作的27年来,长达24年是在人民法庭工作。她始终坚持勤劳、朴实的工作作风,为基层群众的幸福和谐生活奉献了自己的汗水和青春。
“办案能手”
工作中,邓芳始终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化解了大量社会矛盾纠纷,积极主动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长期奋战在基层法庭第一线,用足迹丈量辖区内的每一个村落,近五年,年均结案数超过200件,年均结案率高达96%,所承办的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案件受到当事人的信访、投诉,实现了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由于工作业绩较突出,曾先后被评为法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她带领的茶山法庭在2017、2018、2020年度被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法院先进法庭。
“调解高手”
秉着案结事了的原则,邓芳坚持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对于承办的每一起案件,她都将其视为当作人生的第一个案件来办,耐心细致地倾听当事人的诉求,敏锐准确地归纳当事人争议焦点,用群众认可的方式查清案情,用群众接受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尽力用调解的方式化干戈为玉帛。2020年1月至今,邓芳结案292件,调解撤诉结案200件,调撤率为68.49%。2014年,因调解工作能力突出,被评为全市法院“调解高手”,2018年,受邀为醴陵市200余名基层人民调解员上课。
邓芳对自己在2014年成功调解的一起残疾夫妇离婚纠纷案记忆犹新,二十岁的原告唐某(男)因交通事故损伤头部致双目失明,后经他人介绍与二级残疾被告周某(女)结婚。婚后,两人相依为命,感情笃深,生育一男孩。后原、被告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被告不满原告对其恶语相加,双方发生了一些肢体冲突,为此,原告坚持要求与被告离婚,敬老院工作人员和双方亲友多次调解无效,原告便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邓芳得知此情况后,立即决定“上门服务”,把庭开到了敬老院。庭审中,邓芳耐心细致地做原、被告的思想工作,从双方的立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后,双方在温馨的气氛中握手言和,一起让大家伤透了脑筋的离婚案件顺利调解结案。
“温情法官”
邓芳在工作态度上始终坚持“四个一样”的便民措施,即生人熟人一样亲切;诉讼与咨询一样热情;忙时与闲时一样认真;难案与简案一样重视。在法庭办案期间,带领法庭干警一直坚持巡回办案,“上门审案”、假日法庭模式,最大程度便利群众诉讼,力所能及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体会到法官的关怀。在工作之外,邓芳也把初心落实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用暖人心脾的举动,彰显着法院人以人民为中心的情怀。2018年农历小年当天,邓芳和同事从法庭返回机关路途中偶然碰见一场交通事故,伤者倒地痛苦呼喊,小车司机惊慌地愣在路边,不知所措。邓芳立即叫停车辆,组织干警实施救助,并分别联系医院、交警处置,由于救治及时,受伤群众脱离生命危险。
岁月,见证了邓芳对审判事业的执着与热爱,她以共产党人的坦荡胸怀和甘于奉献的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诠释了一名基层女法官的情怀与担当。
铁人人民法庭先进事迹材料篇5
易再凌,湘乡市人,出生于1970年10月,现任湘乡市人民法院信访办公室副主任。1992年进法院工作,先后在城关法庭、办公室、审管办、东山法庭、行政庭、信访办工作,不论在哪个岗位,她忠实地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固守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以诚挚的爱,深刻诠释不变的为民情结,将无私的奉献和强烈的责任感,融入司法审判工作的一言一行,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为湘乡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稳定、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先后多次获得过院先进个人、办案能手、调解能手、执行能手等荣誉,并被市政府嘉奖2次。2009年,被评为湘潭市“构建三大格局”执行工作先进个人,2010年,被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法院办案标兵”,2011年被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模范标兵”。
2011年2月底,根据院党组的安排,易再凌从行政庭调整至信访办工作,任信访办副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多年来,她一直从事审判业务工作,且以过硬的案件质量、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赢得了案件当事人、领导和同事的一致好评,工作可谓顺风顺水。现在让她来从事涉诉信访这项高难度、高风险、低收入、零回报的工作,一般人心理都难以平衡,但易再凌没有怨言,也没有畏惧,坦然接受了领导的安排。
湘乡历来是全省有名的的信访大市,工作千头万绪,但整个信访办公室工作人员就只有她和一个合同制书记员。易再凌一到信访室,正值全国“两会”即将召开,根据湘潭中院的安排,合同制书记员被安排到北京接待“两会”期间的湘乡上访人员,而且一去就是一个月,因此留在院里的她,既要全日坐在信访接待室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又要负责信访办公室的所有日常工作。那一个月,她白天在信访接待室接待上访人,晚上在办公室加班办理其他信访工作。到信访办之前,她完全是信访工作的门外汉,但严峻的现实没有时间让她去熟悉工作方法、总结工作技巧,她硬是凭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对公平正义的挚着追求和对涉诉信访工作的满腔热情来强化训练自己适应并胜任这一工作。都说信访工作难搞,但她认为,信访工作是难,但上访当事人比我更艰难。因此,在接待中,哪怕是最难缠的上访,她都能做到热情接待,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向他们作解释说明。如湘乡市东郊乡一上访户谭某,一个八十多岁的老太婆,因儿子被人过失伤害致死,湘乡法院作出了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并由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原告人经济损失11万余元的判决。一审判决后,被告人不服,上诉至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谭某因担心二审改判,又怕二审法院久拖不决,总是隔三差五要到湘乡法院来信访一回,而且每次来就说在家里日子不好过,不愿回去。易再凌总是耐心细致地做谭的思想工作,要谭耐心等候生效判决,中午安排谭在法院食堂就餐,到了下午快下班的时候,她总是自行做通谭的工作或请东郊乡政府信访人员一同做谭的工作,直到谭同意回家后,再安排车辆送其回家。2011年4月,二审维持了一审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因被告人正在服刑,且家庭经济非常困难,民事赔偿一时难以执行到位,因此谭到法院上访次数更多了,易再凌一访面耐心地向谭某进行解释说明,以一片诚心求得信访人的理解,一方面向相关领导汇报,通过司法救助和联合救助来解决了该案的执行难题,谭某对法院的信访工作和案件的最终处理结果非常满意。该案进入法院后,谭某从未到其他领导机关和上级部门上访。易再凌刚到信访办时,正值中央政法委向湘乡法院交办的16件重复进京信访积案进入攻坚克难阶段,这都是一些信访老案,且是经过上级机关反复交办未果的,特别是一些年代久远的案件,当事人长期上访,心中怨气很深,要化解息诉难度相当大,但易再凌不畏艰巨,通过上门走访的方式,跟信访人摆事实,讲道理,想尽一切办法,动员一切力量,做信访人的工作。经过近四个月的不懈努力,这
16件信访积案均得到了比较圆满的解决。多年来,进京赴省涉诉信访量高位运行一直是困扰湘乡法院的老大难。到信访办公室工作后,易再凌针对最高法院加强波涉诉信访工作的“五项制度”和“四个必须”,制定了相应的实施细则和配套措施,并狠抓落实,并通过创新工作方法,严防新的信访案件的发生,同时着力攻坚缠访、闹访信访老户,短时期内不可能化解的,配合基层组织做好有效的稳控措施。通过几月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成效非常显著,自2011年6月起湘乡市法院的进京赴省信访量程直线下降趋势,2011年6月至2012年3月湘乡法院被通报进京申诉信访次数仅5次,前一年同期的进京信访通报次数达16次。2012年度湘乡涉诉进京信访9案次,较2011年度21案次,2010年度29案次均有了大幅度的下降。得到了湘潭中院、省高院的一致好评。
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最关键的一条,要时刻保持一颗司法为民的公心,站在人民大众的立场,坚决维护法律公正,维护法律尊严。出身农民家庭的易再凌,纯朴、善良、诚实且自强不息,十八年的司法之路,又养成了她刚正、干练、果敢的性格。她淡泊名利,工作十九年,仍然是一名普通的干警,但她无怨无悔,别人都认为信访工作是一项费力不讨好的工作,但她坦然面对。
“做我自己该做的事,做社会需要我做的事”,这是易再凌经常挂在嘴边的句话,朴素自然,却折射出一名人民法官的人民情怀。不论作为审判和执行一线的女法官,还是作为艰难信访之路的跋涉者,她付出比他人更多的劳动,克服比他人更多的困难,勤勉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超越了平凡的自我,用智慧和汗水谱写了新时代的正气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