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调研报告7篇(执法之眼:深度剖析的公安调研报告合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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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调研报告7篇(执法之眼:深度剖析的公安调研报告合集)

公安调研报告篇1

国办发XX号文件的下发犹如一声春雷,使全国各级森林公安机关的民警为之振奋,标志着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长期为之努力奋斗、广大森警热切盼望解决的重大问题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但随着时间的推移,绝大多数民警尤其是广大基层森林公安民警由高兴到迷惘到怀疑,最后又回到热切地盼望,思想波动很大,原因是多方面的管理体制上的先天不足,森林公安社会地位低下,民警执法权益无保障,民警热切盼望有个顺畅的管理体制、名正言顺的“名份”、保障有力的经费来源渠道。就我宜章森林公安分局而言,现有在岗民警60人,名为国家公务员,实为事业专项编制,特别是下属的莽山派出所11名民警仍然处在企业管理的莽山林管局领导之下,其人事、工资和党组织关系均隶属于莽山林管局。财务管理都在县林业局,实行报帐制。在这样的一种管理体制下,名不正言不顺的森林公安民警的执法权益受到侵害是不可避免的,如暴力攻击、谩骂侮辱、恐吓威胁等手段阻碍森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恶意投诉举报诽谤民警;某些领导随意指令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给本来就工作任务重的民警造成更大的精神压力,休息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林业局自身难保,森林公安经费匮乏,警务装备不足,民警的工资待遇偏低,工资、津贴以及医疗、保险甚至服装款被经常拖欠XX个月了,分局民警才发工资9个月,莽山所的民警才发5个半月的工资,人月平均工资比行政公安少150—300元,99式警服发过一次。许多民警手中还有上千元的自己垫付的公务费用票据待核报。于是不少于2的民警抱有“工作是领导的,身体是自己的;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消极思想。为求生存保运作,出现采取“合理不合法”的手段“以罚养警”的现象就不足为奇了。为此热切盼望有个顺畅的管理体制、名正言顺的“名份”、保障有力的经费来源渠道成了基层森林公安民警的共同心声。二、长期超负荷的工作,森警心理压力指数最高,民警身体健康状况堪忧,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列入财政预算不仅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宜章是全省重点林区县和一级森林火险区县,全县总面积213480公顷,其中有林地面积142763.60公顷,森林覆盖率66.90,活立木总蓄积3478662立方米,野生动植物2490余种。共有27个建制乡镇,2个国营林场,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农林牧场(所),348个行政村,355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55.4万。全县边界线总长287.02公里。可谓点多面广线长,人口众多,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按目前我局在岗民警60人算,人均管护森林面积3.756万亩、活立木蓄积6.1029万立方米,超出《全国森林公安“十五”计划及规划》中规定的1名森警管护2—3万亩森林面积的限量。这个人均管护森林面积3.756万亩的现实数据还排除了以下几个因素:一是因封山育林、退耕还林、“世行”贷款造林等林业建设工程的实施,我县森林面积在每年按5—8万亩的速度递增;二是我局60名在岗民警中包括了9名(2女)办公室后勤工作人员、另外7名女性民警、3名55岁以上男性民警、2名常年派驻县110指挥中心值班备勤的民警和1名必须脱产参加“建整扶贫”工作的民警,能正常参加一线执法的民警只有34人。可想而知一线执法民警尤其是基层派出所的民警所担负任务之巨,承载职责之重,如梅田派出所3名民警管护着7个乡镇1个国有林场总计4.5公倾的森林面积;我县东部地区8个乡镇总计24927.5公顷森林面积管护重任就由白石渡派出所4名民警承担着,用“常年超负荷工作”来形容他们工作之艰辛是恰如其分的;三是每年要集中警力集中时间参加上级安排部署的各种中心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和必须参与的非警务活动,警力安排不少于600人次。30的基层民警经常无奈地说“已经有个多月没见到老婆孩子的面啦”,80的民警反映“在基层工作快的时间里,没有陪亲人上过一回超市,完整地看过一场电视连续剧,整天看的是现实中的立体电影,我从一个白胖的小火子变成了疾病缠身的‘小老头’”。全局民警没有享受过一次《人民警察法》规定的按期体检待遇。据调查,60名民警当中有63.2民警患有不同程度消化系统或呼吸系统或关节炎、心脑血管、腰颈椎方面的疾病,民警身体健康堪忧,这在中老年民警中尤显突出。工作环境艰苦,警务保障不足,“从优待警”措施难以落实,生活无规律,正常饮食无保障,伤病缺少医治。所以尽快将森林公安纳入政法专项编制、列入财政预算,是解决民警的后顾之忧的关键所在,势在必行,而且迫在眉睫。

国办发[]42号文件的下发后,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森林公安机关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时间过去3个多月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令多数民警感到迷惘和怀疑:是不是光响雷刮风而不下雨?基层贯彻落实国办发[2005]42号文件时遇到的最大问题是缺乏可操作性的政策,盼望省市能尽快出台有利于森林公安长足发展的具有可供操作性的具体实施方案,以确保今年年底最迟明年年初将国办发[2005]42号文件精神落到点。结合森林公安执法特点,同时建议上级将森林公安管理体制由“条块分割,以块为主”的“块块管理”改为“条块结合,以条为主”的“垂直管理”。

公安调研报告篇2

据有关统计资料,20xx年**县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291起,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约1037.8万元。这类案件的发生,不仅使辖区单位和群众的财产安全受到损失,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了群众安全感和对公安机关执法满意度,给建设平安、和谐**也带来负面作用。因此,尽快遏制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治安环境,增强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严厉打击此类犯罪,显得尤为重要。下面以我县入室盗窃案件为例,研究其作案特点,分析其作案原因,并提出对策及建议。不妥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一、当前入室盗窃案件的基本特点

(一)关于发案区域。入室盗窃案件主要集中在乡镇的村及其街道,县城主要发生在居民小区、商铺、城乡结合部及单位。发生在高档住宅及物业管理较为严格的、设施较为完善的大型住宅区的案件相对较少,如滨河湾小区。

(二)关于发案时间。从接到报案的时间和破获的案件情况来看,绝大多数案件发生在清晨7至9时报案,夜晚则很少报案,因此案发大多在凌晨1至5时。另外在农村,逢集、庙会、农忙季节发生在农宅的盗窃案件则是发生在白天家中无人的时间段。

(三)关于作案手段。一是采用撬棍、螺丝刀等撬压工具强行破坏门锁入室盗窃。发生在偏远乡村及办公场所的盗窃案主要采用这种手法。二是用特殊工具扭锁芯开门或用软物塞锁芯开门行窃。因作案工具小巧易带,难以被人觉察,开门动作无声响、省力省时,如同钥匙开门,极易得手。三是作案人多为惯犯,结伙作案。作案人作案时往往衣冠楚楚,团伙成员望风、破门开锁、入室行窃分工明确,且多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联络,作案得手后迅速乘坐交通工具逃离现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四是入室盗窃案件很容易转化成抢劫案件,对事主生命安全造成威胁。作案人入室后,往往先进入厨房取菜刀,一旦遇到有人回家,便持刀相威胁,对事主人身安全造成直接危害,有的转化成抢劫杀人。

(四)关于作案人数。作案人多为有劣迹、前科人员,多数案件系2人以上结伙作案,以便互相支持、协助,便于逃窜。从已抓获的犯罪嫌疑人,多数犯罪嫌疑人为成年男性,身体素质好且具备丰富违法犯罪经验的人员。

(五)选择作案对象。作案人入室后,首要选择现金、金银首饰、贵重手表、手机等价值高、易携带、易销赃的物品。在乡村发生的盗窃案有还拌有盗窃一些生活用品。

二、入室盗窃案件的成因分析

通过对入室盗窃案件的分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犯罪外部原因。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大量增加是案件多发的根本原因。从犯罪发展规律来看,随着我县近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日益繁荣发达,群众日渐富裕,社会财富大量集中城区,给犯罪分了提供进行违法犯罪的经济重要条件。

(二)犯罪主体原因。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以分为四种类型:一是致富型。绝大多数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实施盗窃犯罪并非因生活所迫,而是为了追求迅速致富,但是通过正常途径很难实现,于是选择盗窃等侵财犯罪作为脱贫“捷径”。二是谋生型。有一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人,其原始动因是因为进城后,因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到就业机会,为了生存,不惜冒险去从事盗窃等侵财犯罪。三是顺手牵羊型。部分入室盗窃犯罪主体可能有职业,在日常生活中,一旦发现机会,偶尔实施入室盗窃。四是以偷盗为生,好逸务劳的惯犯。

(三)社会防控原因。社会防控手段整体滞后,入室盗窃犯罪破案率低,认定难,处罚轻,打击不力。实施犯罪风险低,“利润高”,是造成当前入室盗窃犯罪高发态势居高不下的最主要原因。主要表现在:一是便利的交通重要任务为犯罪分子提供多发的地利条件。我县位于信阳市中部,312国道与107国道交汇,京九铁路与西宁铁路交汇,大广高速与沪陕高速从境内横穿,省道、县道、乡村道路发达,交通方便迅捷。这些经济建设的成果,在促进社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同时,也给犯罪分子作案提供了极大方便。二是社区管理滞后于犯罪手段。小区设计不科学、不合理,功能不完善,建筑设施落后、老化是案件多发的客观条件 。我县的许多居民小区,存在着明显的设计不合理、功能不完善的问题。四通八达,出入口无控制设施,人员随意进出,小区在设计上未能从安全防范角度认真考虑,以致防范明显滞后,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另外社区管理也存在是社区管理处责任心不强,极少研究社区治安居家安全运作的问题,保安队伍年龄偏大,素质不高,更谈来是有盘查技能和缉捕技术。社区治安管理职责不清,只管物业,不管治安的情况普通存在,难以发挥整体效益。公安机关对社区治安管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不力。小区居民很难见社区民警对社区物业单位开展治安业务指导。三是粗心大意、疏于防范是案件多发的内在原因。通过对发生的案件进行现场勘查和询问受害人发现,多数案件的发生,主要原因还是防范意识不强、防范手段薄弱、防范措施不落实。在对许多受害单位和受害人进行调查询问中发现,许多人根本就没有加强防范的思想,粗枝大叶、粗心大意,防范意识薄弱。如一些居民在家中存放大量现金,一些商家把大笔货款放在柜台内,不上锁。同时,还有一部分人由于自身经济条件好,对少部分财物损失满不在乎,也在一定程度上疏于防范。新时代城市居民之间感情淡漠、关系疏远造成邻里防范,相互照应、提醒不足。由于城市居民数量大,生活方式不同,彼此往来少,缺乏感情,造成邻里之间的初级社会关系日趋淡化,邻里守望、互助等传统防范已不奏效。如有的居民发现对面邻居家被盗,既不报案、也不阻止,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防力量严重不足,流于形式,没有专门的防范力量,仅有几名守门老人分散在若干内小区内,后半夜多数在闭门睡觉,无人巡逻、守护,致使违法犯罪分子大摇大摆自由进出、案件屡发。侦查措施滞后于法制建设。四是技术防范十分匮乏,推广应用程度不够。目前,我县城区技防设施应用只有城关的监控系统,较好的小区是滨河湾小区建成使用视频监控系统,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其次是部分商店与110进行了联网,而其他单位、小区、商场,大多没有采用技防设施。

(四)案件的外在因素。 从古至今,盗窃案件的侦破历来是难度很大的警务工作。近年来尤其是去年开展的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我县公安机关为打击盗窃犯罪,采取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措施,也收到了明显的成效。但是,冷静、理性、客观、认真地分析公安机关现有的工作方式、模式和运转机制,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和值得改进、加强的地方。 一是公安机关运转机制不适应犯罪预防和打击犯罪的需要,猫鼠不同步的问题比较突出。现有的工作机制仍然是八小时工作制,八小时外仅有少量值班民警应付运转。而在深夜盗窃案件多发的时段,却不能保证足够的警力从事巡逻防范、打击现行等工作。在案件发生后,也没有足够的警力在第一时间迅速开展相关案侦工作,而是由值班民警出现场后,第二天再移交刑警大队,有时失去了破案的最佳时间。二是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的工作没有充分开展。面对案件高发的势头,由于任务繁重、警力不足、精力不够以及警务理念、责任心等诸多因素,公安机关在对案件进行串并分析、蹲坑守候、打击现行上显得明显不够。现在破获的案件,多数是“捡死耗子”靠群众扭送现行,少有通过串并案、打现行破获的。三是控制销赃、阵地控制、刑嫌调控、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不扎实,服务现实斗争的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来,公安机关一提到基础工作,往往强调的是治安基层基础工作,而对刑侦基础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够扎实,一些基础工作流于形式,个别单位甚至为应付检查搞花架子,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服务侦查破案的作用。从侦破盗窃案件的经验来看,发挥控制销赃、情报资料、特情耳目等刑侦基础工作的作用尤为重要。四是基层公安机关刑侦工作科技含量不高,刑事技术手段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案侦工作。作为打击犯罪主打力量的基层公安分县局和派出所,没有技术侦查的手段和权限,很多能应用技侦手段侦破的一般性盗窃案件,因案件本身性质和影响程度又不能争取技侦部门使用技术手段,而大多靠传统的方法进行侦破,以致入室盗窃案的破案率较低。五是宣传发动群众、组织开展安全防范力度不够。从“大走访”活动的效果上看,我们依靠群众确实破了一些案件,降低了发案率,体现了“警力有限、民力无穷”,但是不容否认的是我们的民警在深入辖区开展群众工作、组织安全防范的工作不扎实,发动群众不够,安全防范宣传不够,推广防范措施、提高辖区单位、群众的防范意识和水平不够,在案件发生后,协助开展摸底排查、收集案件线索方面作用发挥不够好。这些都值得我们一线民警深思。

三、入室盗窃案件的对策与建议

(一)坚持以防为先。牢固树立防范胜于打击的思想,多措并举,狠抓犯罪预防工作。一是切实加大防范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防范水平。二是坚定不移地走群防群治之路,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治安防控体系。当前,要重点狠抓群防组织建设,健全单位、社区、街面“三张网”建设,充分发挥群众自防作用。三是积极推广、落实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相结合的防范措施。特别是要以“平安杯”社会防控体系建设为契机,大力推广技术防范;以城市店铺为主的110联网报警体系建设、居民小区社会化防控监控系统建设,主街道及重要路口的红外监控系统建设,强力推动社会治安防控向产业化发展,确实减少可防性案件发生。

(二)坚持以巡为要。发挥基层派出所辖区情况熟的优势,形成以派出所社区民警、巡警队为主的有效巡防机制。责任区刑警中队要和辖区派出所紧密结合,在有效解决派出所警力不足的基础上,要建立社区民警、管段民警责任制,充分发挥派出所社区民警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在两个重点时段内,在重点区域加大便衣的巡防和蹲坑守候,尤其是在第二时段内,重点应盘查街面小巷内2人以上可疑人员,对携带断线钳、手电、改锥、千斤顶等工具或者是人力三轮车的人员应立即带回审查,指纹、足迹要及时进行比对,从中带破一批案件。

(三)坚持以打为路。加强现场勘查及刑事特情建设。各级刑侦部门每当接到此类报案,应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勘查,提取现场指纹、足迹,进行并案分析,为日常盘查可疑人员比对指纹、足迹提供资料。全面加强刑事案件尤其是入室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力争使入室盗窃案件的现场勘查率达到理想的程度。要提高入室盗窃案件的痕迹提取率,充分发挥指纹自动识别系统远程工作站作用,提高刑事技术作用率。加强刑事犯罪情报资料的收集与分析,为串并案件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加强刑事特情工作,物色可靠特情,为加大入室盗窃案件侦破力度提供有效帮助。同时,应加强对旧货业、二手机市场、打金业、典当业、摩托车行修理业、旅馆业的监督,从中物色特情耳目,控制销赃途径,从中发现犯罪线索,及时予以打击。

公安调研报告篇3

群众工作,就是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公安机关的群众工作,是党和政府群众路线在公安工作中的体现,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是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当前基层公安机关“群众工作难做”的现象比较突出,严重制约了公安工作的有效开展。如何提高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能力,着力做好群众工作,切实打牢群众基础,成为新时期新形势下公安机关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是公安机关的一项基础工作,更是公安民警的一项基本功。但当前有很多基层民警并不精通甚至是没有掌握群众工作这门艺术,从而出现了交通工具改善了一张玻璃把我们与老百姓隔开了,通讯改善了我们和老百姓的距离拉远了,我们的学历提高了但说不到老百姓语言了,使我们与群众的感情丢失,警民鱼水关系没有了,失信于民,出现了信任危机,导致我们的基层基础工作十分薄弱。

一是认识不到位。相当一部分基层民警没有从思想上认识到做群众工作的重要性,总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重视入户走访,不注重与群众的沟通,因此不主动去做群众工作,凡事不善于组织群众、发动群众和依靠群众。

二是身子沉不下。群众工作是一项细致、艰苦而又繁琐的具体工作,需要民警付出很多的时间和精力,但民警在行动上不能“沉”下村组、社区,不能深入群众中,不能同群众打成一片。

三是能力不够强。做群众工作的能力需要在长期的实践中学习、探索、磨练、积累和总结。相当一部分民警没有练就过硬的做群众工作的能力,不掌握基本的方式和方法。把握不了群众心理,学不会群众语言,掌握不了沟通技巧,在开展群众工作时,不会化解矛盾、调处纠纷,没有主动服务的意识,不会宣传发动群众,不会开展群众工作,让群众对民警失去了应有的信任。

四是作风不扎实。民警在平时的工作中,遇到邻里纠纷或发生的案件不能及时予以化解和处理,甚至出现久拖不决的现象,还有的在具体警务和执法活动中,考虑社会效果不够,工作不深不细,导致群众不理解、不支持公安工作,对公安机关产生“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误解。

二、基层公安民警群众工作中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是不愿做群众工作。部分民警职业优越感太浓,对群众缺乏应有的感情、热情和亲情,在工作中,习惯于坐在办公室里等报警,不愿意深入群众、深入田间地头,不愿和群众打交道,不愿接触群众,更不愿做深入细致的群众工作。

二是不会做群众工作。部分民警尤其是年轻民警综合素质不够高,社会阅历浅、工作经验少,但又不虚心学习、讨教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导致做群众工作时无所适从、无从下手。

三是不善做群众工作。部分基层民警为民服务的观念差、意识弱,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不得当,方法简单、粗暴,群众基础比较薄弱,甚至是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情况,伤害了群众感情。

四是不敢做群众工作。有些民警缺乏做好群众工作必需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业务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缺乏社会知识和处事经验,切不准群众的思想脉搏,抓不住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因此,不敢去做群众工作。

三、解决做好群众工作的方法措施

群众工作是公安工作的永恒主题。群众在我们心中有多重,我们在群众心中就有多重;我们平时不拿群众当回事,关键时刻群众就不会拿我们当回事。要做好群众工作就必须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依靠群众,需要我们在工作中虚心学习,不断总结经验和教训,积极改变“老办法不管用、新办法不会用、软办法不顶用、硬办法不能用”的被动局面,以提升“搭得上话、交得上心、办得好事、情况捞得上来”等方面的能力为重点,不断提高群众工作水平,从而达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的总体要求。

一是要迈开双脚深入群众。作为基层公安民警,一定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就是要改变坐等报警的被动警务模式,走出办公室,迈开双脚,带着诚意、带着敬意、带着热情,以公仆的身份、平等的心态,常到群众家中串门走访,和群众打成一片,真正做到面对面的沟通、心与心的交流,从中了解辖区的治安情况,听取群众的心声与诉求。尤其要勤到辖区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组干部、治保干部、调解干部,以及治安积极分子家中串门,知其冷暖疾苦,解其苦难忧愁,只有充分调动起他们参与社区治安管理、化解矛盾纠纷和提供情报信息的积极性,才能形成工作的合力。如果辖区群众平时见不到我们民警人影,我们有事要找群众才上门,群众对我们民警就会有距离、有隔阂、有戒备,就会因不了解而不信任、不配合,甚至避而远之,公安工作将难有作为。只有我们经常深入到群众中去,与群众建立密切联系,形成血浓于水的鱼水关系,使自己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才能获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才能做到信息灵、情报准,才能有效服务现实斗争。

二是要耐心细致联系群众。我们基层公安民警经常遇到这样的问题,同样一个案子或一件事情,有的民警到群众中去调查处理,轻而易举就获得了线索,把事情圆满解决了,而有的民警却再三碰壁,原因就是这部分民警没有真正把群众当作老师,没有用请教、学习等态度去做工作,而是采取了强硬、命令、责问等态度,群众连最起码的人格尊严都不能保证,又怎么能配合你的工作呢。从中也可以看到,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是何等的重要。因此,我们要把群众当老师,不仅要有虚心、要有诚心,更要有耐心。要学会说老百姓听得懂的话,说老百姓想听的话,用群众的话说群众的事,用群众的语解群众心中的结,切忌说大话、假话、空话、套话,多说真话、实话、掏心窝子的话,一就是一、二就是二,言行一致,使群众感到亲切朴实,产生情感共鸣。要树立“攻坚不畏难、解结不畏烦”的思想,一次不成,就两次,两次不成就三次、四次甚至更多次,一种方法不行,就换换其他方法,以认真负责、耐心细致、不厌其烦、坚韧不拔的态度、作风和意志,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小事做起,从人民群众最急需的事情做起,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办实事、解难事,努力在一点一滴中体现公安机关的爱民之心,在一言一行中累积群众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信任,以真情换真心,以实绩赢得民心,以实际行动打动群众,努力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真正实现警民一家亲。只有这样,群众才会对我们交真心说真话,才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和认可,才能获得最广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众基础。这样以来就没有发动不了的群众,没有收集不到的情报信息,没有解决不了的治安问题,从而推动和实现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真正实现新时期公安工作与群众路线有机结合,开创新时期公安机关群众工作的新局面。

三是要主动热情服务群众。服务群众,就是为群众办事,就是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就是要把维护群众利益的事一件一件地办好。面对群众上门办事、报案求助时,要热情接待,态度和蔼;面对群众反映意见、批评投诉时,要虚心倾听,坦诚面对。对一时难办的事情,甚至办不到的事,我们不能回避,更不能“忽悠”,要主动给群众讲清楚、说明白。群众的事,有些看起来是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老百姓来讲,就是大事,就是急事,就是难事。因此,群众的事没有小事,必须一件一件地办好、一件一件地办实,只有这样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

四是要多措并举宣传群众。有效地宣传是增强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了解,促进理解,得到群众支持与配合的主要方法。在各项常规宣传的基础上,首先要围绕热点搞宣传。宣传一定要贴近群众生活,引起群众兴趣,围绕群众最为关心的热点搞宣传,抓住群众心理,必然事半功倍;其次要围绕群众需要搞宣传。把宣传作为为民服务一种方式,在宣传内容上要充分考虑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会有何帮助和作用,把群众需要作为重点,自然能引起群众注意和感谢;最后要选择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工作不能板起面孔说教,不能僵化教条。要采取吸引群众兴趣的载体,使用深入浅出的表述方法,方便群众理解,提高宣传效果。逐步增强主动配合公安工作的自觉性。

五是要充分依靠发动群众。实践证明,哪里的群众工作做得好,哪里的群众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哪里的警民关系就和谐,哪里的公安工作就顺利。只有我们把人民群众发动起来,调动积极性,群防群治,才能在基层派出所民警控制的社会阵地形成一股强大的力量,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所以我们在开展工作中要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调动群众支持公安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齐心协力把公安工作做好。

总之,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从满意,不是一日之功,要求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牢记群众观点,真心服务群众,站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公安工作科学发展的战略高度,扎扎实实做好群众工作,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美好旬阳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更大、更积极的贡献!

公安调研报告篇4

今年以来,根据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在全市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在上级机关和局党委的精心部署和领导下,泰和县公安局把机关效能年活动与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坚持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着眼长效,重点在解决问题、提高素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通过规范机关管理行为,改善队伍素质、提高机关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完善运行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强化监督检查,下大力解决机关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取得良好成效。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省、市机关《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局党委立即召开会议,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部署开展机关效能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同时,落实责任,形成以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其他人员积极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4月份,新任县委、公安局长史秋开同志上任,立即于4月8日在局九楼会议室召开全局民警参加的机关效能建设再动员、再部署大会,在会上,重新调整了实施方案、组织领导及人员分工,强力推进效能年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重点突出

遵照《实施方案》总体要求,我局重点在落实专项工作、提高民警素质上下功夫,下大力气解决机关干部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全面推进机关效能建设。

1、查找问题,着力解决整改。我局要求局各单位要按照上级机关的要求,对照《机关效能年活动实施方案》中提出八个方面突出问题,全警参与,自上而下,采取自身找、群众提的方式,认真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反复查找问题存在的原因,深刻认识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正从中汲取教训,坚持存在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着力推进机关作风的大提高。

2、全员培训,提高执法素质。为进一步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适应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需要,实行科技强警,4月份,我局党委组织全局民警进行一次全员培训。根据公安特点和警务要求,在训练中实行精讲多练、讲练结合等方法,使民警通过这次培训,服务意识、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7月份,县局还组织开展了优劣质案件评比活动,并将评选出的优劣质案件到局所有执法单位巡回展出,使广大民警认识到优质案件优在哪里、劣质案件因何而劣,从而使民警在今后的日常执法中,做到认真对待每一个执法环节,从细节上做到执法规范化,不断加强业务学习,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为执法规范化建设再添推力。

3、教育整顿,促进纪律作风。为进一步贯彻“从严治警”、“政治建警”方针,全面加强我局机关效能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我局从5月15日起到10月15日止,在全局组织开展一次为期5个月的“抓队伍、促工作、保稳定”教育整顿活动。通过作风整顿“七个一”活动,我局各单位和全体民警精神面貌有了一个新的转变,全局上下同心,共同努力,把工作抓好、抓出成效,以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中。

三、建章立制,管理有序

在机关效能建设中,我局从自身实际出发,从公安的基本职能和具体业务特点出发,针对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合理性、合法性、针对性的原则,建立健全了队伍管理、执法质量等四大块23项规章制度。同时推出每月例会制度、数据通报等一系列特色制度,积极构建管理新机制、实现队伍管理正规化。一是队伍管理制度。严格界定机关内设机构及工作人员职责,并以制度的形式相对固定,并由班子成员牵头,解决“职责不清”和“无责任行政”问题。二是规范办事制度。明确每一个事项的办理依据、条件、程序、时限、收费标准和责任科、所、队,并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开,解决办事不规范问题。三是高效服务制度。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首问责任制”、“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解决“办事不高效”问题。四是激励惩处制度。建立绩效考核、效能投诉、诫勉教育等制度,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同时,从规范行政执法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着手,加大对一线执法民警治安行政行为的监督,强化民警的工作作风,杜绝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现象。

四、提升服务水平,推行阳光政务

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警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一是拓展警务公开内容。通过对警务公开目录的梳理、编制,将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为关心,社会最敏感、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的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予以及时公开,将“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落到实处。二是丰富警务公开形式。在规范警务公开的同时,围绕强化责任,促进落实,增强实效要求,积极拓展警务公开形式。通过办证大厅设立公开栏、告知栏、去向栏,互联网络政府网站设专栏,拍摄播放《泰和警方》、街面宣传法制知识等多种形式的警务公开手段,使群众更了解公安职责、职能及办事程序。三是提高服务水平。我局积极响应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号召,局户政、出入境等部门推出了一系列便民利民措施,治安、刑侦部门组织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和对群众反映十分强烈赌博机赌博问题为主开展的打击赌博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社会治安整治、“两抢一盗”专项行动等。同时,我局还按照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派出人员入驻县行政服务中心,以“手续简、流程短、办事快、服务优、效率高、质量好”为宗旨,最大限度方便了群众,树立公安服务窗口形象。

四、强化督察,促进效能建设

我局从加大监督力度入手,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一是建立效能投诉机制。不断健全以“投诉有门、受理有效、结果反馈”等为主要内容的效能投诉工作机制,认真受理群众对机关效能问题的投诉,积极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二是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加大监督力度。我局结合“大走访”活动和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通过民警建言献策活动、深入走访企业、优化环境联系点以及各服务对象、群众座谈、设置举报箱等形式,内外征集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对自查和收集的意见、建议进行了汇总,分析原因,层层落实。三是强化督察,全面推进机关和队伍作风形象转变。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内部的警务督察大队,充分发挥专业警种的职能作用,不断完善效能监察方式,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专项效能监察等方式,重点督查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大事项的效能落实情况,并实行“每周一通报、每月一点评”制度,从而推动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机关效能年活动开展以来,我们立足本职,强化措施,建立健全了各项管理制度,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为泰和县营造了一个良好的治安环境,全体民警的精神状态有大的转变,机关的办事效率有大的提高,各项具体工作有大的推进,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我们将通过深入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紧紧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及时听取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并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全面开创公安工作新局面,力促自身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公安调研报告篇5

随着公安队伍的正规化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公安机关执法活动逐步走向规范,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治安管理和执法工作占主导地位,规范派出所执法问题,就显得相当重要。分局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在规范执法行为和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特别是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也存在一些制约因素。为此,通过对当前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及对策研究。

一、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效

1、为保证广大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有章可循,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我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当前执法活动的需要,制做了案件网络审批系统,围绕刑事、行政案件办理和证据固定和赃物管理等方面的执法活动制定出各项工作流程,受到了市局肯定,对我局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重要作用。

2、推广在开展专项活动中涌现出的示范单位的先进工作经验,特别是石羊派出所制定的常见警情处置规范,规范了民警的日常执法工作行为,使规范化建设和执法制度建设达到了整体推进的效果。

3、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会同区法院会签《关于建立快速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制度的规定》从而更好的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制度的落实,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4、建立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催办制度,通过在分局法制科网页设立“案件催办”专栏,对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的人员,提前催办。从而使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现象大量减少,“保而不审”,处理不及时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5、实行“周通报月考评”制度,对各办案单位承办的每个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建立执法档案,及时指出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个案考核分数同时纳入执法质量目标考核。对各单位奖惩逗硬,进一步提高办案民警积极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

二、派出所在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制约因素

1、法治观念不强,执法指导思想存在偏差。主要体现在法律至上、人权保障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等观念不强,在执法活动中存在推诿、拖延,造成执法不公、执法不规范。

2、基层民警数量少,公安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赶着鸭子下水,匆忙上阵执法,对公安机关常用的法律法规不熟悉,对案件办理认识模糊,执法不规范也就不可避免。分局新增民警较多,办案人员新手较多,素质参差不齐,不少办案民警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在平时的学习、培训中不认真、走过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市局相关规范、规定学习不认真细致,三、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研究以上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公安机关社会治安管理和严厉打击犯罪的力度,导致了执法行为的不规范要解决以上问题的存在,应着力从以下入手:进一步提高民警的法治观念,增强服务意识、诉讼意识。

公安调研报告篇6

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三项建设”之一,是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及公信力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各地公安机关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了民警规范执法意识,提高了执法办案水平。但受执法环境、民警素质等多种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在执法规范化建设中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笔者结合丹江口市实际,就县级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谈几点思考和体会。

一、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面对新的治安形势和执法环境,少数领导、民警主动应对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当前,我国正处在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对敌斗争复杂的特殊历史时期,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新情况、新问题很多,治安形势更加复杂。同时,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明显增强,社会对公权力的制约力度明显加大,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对以上变化,少数领导和民警认识不够,应对不够,主要存在三个偏差:一是认识上有偏差。认为执法是公安机关的“权力”,用权意识强,规范意识差,重法律效果,忽视社会效果。少数民警谈“以往”眉飞色舞,谈“现在”垂头丧气,束手无策。二是部署上有偏差。没有将执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的工作来抓,认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是法制部门的事情,没有形成全警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是落实上有偏差。片面认为抓执法规范化会束缚公安机关的手脚,是在自找麻烦、自寻烦恼,对执法规范化建设口头上表示支持,但内心存在抵触心理,“作表面文章”、“喊口号”可以,抓落实不够。

(二)没有处理好长期性与阶段性关系,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思路不清。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必须长期坚持,分步推进。但一些单位和部门没有处理好长期规划与阶段性目标的关系,执法规范化建设思想不统一,目标不明确,思路不清晰。少数单位领导不是从本单位实际出发,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措施,而是今天一个方案,明天一个措施,对实际工作没有起到促进作用,突出问题依然存在。甚至有的单位还存在有方案不落实,有措施不执行,应付差事的现象,这已成为基层公安机关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进展缓慢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少数民警学习不够,自身素质与执法规范化要求有较大差距。公安执法主体是民警,关键在民警。民警执法素质的高低, 直接决定着执法质量的好坏。虽然法律对案件的实体、程序和证据等相关要求有明确规定,但在执行中往往受到民警个体素质的影响,执法质量也往往差别较大。究其原因,一是部分民警执法思想陈旧。存在惯性思维,不能与时俱进,凭经验执法。在具体的执法活动中,还存在着忽视违法犯罪嫌疑人员权利,甚至有辱骂、体罚现象。部分民警信息化应用水平低下,不会打字,不会查询,网上办理案件要靠别人代劳。二是部分民警学法用法不够。对法律知识一知半解,对新法律、新程序、新知识不愿学、学不进、学不精,在工作中对案件定性不准,适用法律不当,取证不及时全面,程序不到位。三是少数民警宗旨意识淡薄。一些民警在执法活动中,思想上不贴近群众,感情上不尊重群众,工作上不依靠群众,不能争取群众的支持配合,调查难、取证难,造成案件证据不足,久拖不决。还有的民警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讲程序,不重细节,消极应付,以致授人以柄,陷入被动。

(四)执法制度建设尚不健全,存在落实不够问题。近年来,各地在建立健全执法制度上做出了努力,出台了相关规章制度。但是,一方面一些突出执法问题的解决尚未形成制度,如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法制员考核制度等。另一方面因领导重视程度、注意力的转移以及职责分工的变换,使得许多制度抓一阵放一阵,未能形成长效机制。如,法制员跟班培训制度实行了一段时间,因人员紧张、督办不力等原因没能坚持下去。在月查季考上,人为因素干扰较大,没能起到应有的把关审核作用。在执法档案建设上,由于没有“严格过程记载、严格质量监控、严格考核激励、严格责任追究”,与实际执法管理工作脱节,利用率较低,使得这个本来很好的制度变成了基层民警的负担,引起普遍反感和抵制。

(五)内部执法监督乏力,存在把关不严,责任追究不到位现象。一是案件审核把关不严。虽然实行了“三级五审”案件审核机制,但是各个环节的监督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存在标准不高,把关不严现象,致使部分问题案件“过五关,斩六将”,突破监督圈。主要表现为民警办案水平不高,把握案件的能力不强。法制员责任心不强,怕麻烦,审核积极性不高。单位领导把关流于形式,过于依赖法制部门审核。法制部门因职能不断拓展,工作任务繁重,法制民警忙于事务,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审核出来的案件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以致案件天天在审,问题月月通报,考评年年进行,但执法问题仍屡纠屡犯。二是责任追究不到位。执法责任制提得多,落实少,笼统规定多,具体规范少,对执法质量瑕疵案卷、问题案卷没有具体明确的追责规定,板子举得高,但打不到具体人。执法过错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警示,以致少数民警大错不犯、小错不断。三是内部执法监督部门职能缺位,监督效能弱化。少数单位领导怕“露丑”,存在老好人思想,不敢大胆监督,遇到矛盾绕着走。执法监督部门工作不主动,除非因上级督办或群众上访投诉,捂不住、盖不严了才去查处,使得一些本来可以通过提醒和内部监督就能解决的问题,最后往往要付出惨重代价。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以上问题的存在,笔者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认为执法是“权力”,自己有绝对自主权,想怎样就怎样,以致随意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有的认为执法就是“摆平”,只要当事人不追不闹,程序上、法律适用上无所谓,以致问题案卷、“口头案卷”多,经不起检验,存在较高的信访、诉讼风险。甚至还有少数领导、民警廉洁执法意识不强,在执法办案中追求个人私利,有利益的偏着办,无利益的拖着办,有的办人情案、关系案,严重影响执法公正和执法效率,削弱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

(二)教育培训不到位。培训机制不健全,对学习效果要求不高,对参训民警约束不严,民警既无压力也无动力,认为学与不学一个样,学习氛围不浓。有的单位忙于事务,平时不组织学习,在集中培训时不支持、甚至阻挠民警参训。同时,贴近民警执法活动的培训较少,培训内容与工作实际存在脱节,民警法律知识得不到更新,执法水平得不到提高,严重影响到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奖惩落实不到位。现有的考评方式单一,“虚”指标多,“硬”指标少,考评过程不透明,考评标准不统一,执法考评流于形式,甚至暗箱操作,以致少数单位热衷于“公关”,不愿费力去抓执法质量,影响了基层单位抓执法规范化的积极性。在单位内部考评中,能干事、想干事的民警容易出现干事越多扣分越多的现象,严重挫伤民警工作积极性。同时,对考核结果的运用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执法责任没落到实处,执法过错没有得到真正追究,一些单位领导和民警头脑里没有一个“怕”字,执法考评的作用没有得到真正体现。

三、推进县级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

(一)深入开展宗旨意识教育,在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上下功夫。一是要认真开展宗旨教育。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教育整训,进一步树立“执法是公安工作生命线”的意识,深刻认识到公安机关公信力要通过规范执法来体现,信访案件要通过规范执法来预防,群众满意度要通过规范执法来提升,切实提高干部、民警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认识,营造领导抓、抓领导,警种抓、抓警种,全警参与的氛围,让领导、民警自觉成为本单位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推动者、实践者。二是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要通过真实案例总结经验教训,以案说法,让广大民警认识到规范化建设不是束缚民警的手脚,而是通过规范执法活动来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争取群众广泛支持,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既是公安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维护民警合法权益的实际需要,从根本上扭转思想认识上的偏差。

(二)加强调研,理清思路,在查找问题、落实整改上下功夫。要深入调研,对本单位执法工作全面把握,正确判断,制定切合实际的执法规划、措施,并一抓到底,长期坚持。要从解决突出问题入手,找准症结。认真分析研究本单位执法中的突出问题,围绕接处警、受立案、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要认真分析梳理涉警信访案件,作为判断掌控本部门执法维稳情况的“晴雨表”,在全力化解的同时,分析研究规范执法活动的对策,切实抓好整改,努力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加强教育培训,培养执法人才,在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一是以考促学。根据上级要求和县级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制定法律知识学习计划、考核标准,分阶段考试考核。组织民警积极参加网上学法考试、执法等级考试和司法考试,对取得优异成绩的民警给予一定奖励,并作为评优升职的依据之一。二是以培促学。建立民警轮训制度,保证民警每年能参加一次集中培训。在培训方式上要结合实际,克服大轰隆上阵,一刀切的培训模式,避免会的不愿听,能力差的听不懂的问题,保证培训效果。三是跟班带学。选派法制员、办案骨干到法制室短期跟班培训,提高案件审核水平。组织执法办案民警到法院旁听庭审,通过观摩案件控、辨、审全过程,找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强化证据、程序意识,提高办案水平。四是信息领学。以全面推广应用警综平台为契机,深入开展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应用学习培训,做到案件网上录入、网上办理、网上流转、网上监督,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五是建立法制人才库。挑选各单位执法办案业务骨干和法制人才进人才库,由法制、政工部门跟踪考核,动态管理。对入库人才优先培训,优先交流,优先提拔,形成良性循环,提高民警学业务、当骨干的积极性。

(四)健全执法制度体系,完善执法考评机制,在规范流程上下功夫。要完善细化考评制度。制定出台教导员、法制员考核细则,实行量化考评,进一步落实初级审核把关责任。制定具体的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完善考评方式,简化考评程序,依托省警综平台,大力推行网上考评,最大限度地弱化主观因素,力求考核公开公正,并把日常考评、个案考评情况作为年度考评成绩的重要依据。要完善关键环节制度规定。从接处警、办理行政、刑事、劳动教养等案件的程序规定入手,进一步完善审核审批、涉案财物管理、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形成健全完备的执法流程体系。在抓制度建设的同时,狠抓落实,实行规则面前人人平等,切实提高制度、考核的权威性。

公安调研报告篇7

一、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加强对命案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力推行“命案防范责任追究制度”

一是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政委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的命案侦破与防范领导小组,局长是命案防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主管副局长为直接责任人、各乡镇派出所长和责任区民警为具体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书,对现行命案防范责任一包到底,使全体民警人人身上有担子、有压力,积极参与到案件侦破工作中去。二是健全和完善命案侦破快速处置预案。分管领导和警种根据职责分工,及时到岗到位开展工作,做到接警出警快、现场勘查快、调查访问快、追缉布控快,抢抓战机,快侦快破,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锁定捕获犯罪嫌疑人。三是进一步规范了命案侦破整体联动机制。规定各警种都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全警动员,全力以赴,积极参与命案攻坚,形成破案合力。四是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制定了《在命案攻坚会战中加强政治思想工作、实行奖惩的意见》,从制度上健全了考核机制,把破案成绩列入效能考核,对破案有功人员给予政治和物质上的奖励并及时兑现。对巡逻失控,管理不到位,调处矛盾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命案发生;接警后反应不迅速,使受害人得不到及时救治而死亡和应及时抓获犯罪分子而未抓获的,对该派出所除实行一票否决外,并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二)始终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主动进攻,以打促防

以深入开展“龙乡卫士杯”破案追逃防控竞赛活动为载体,适时组织开展了“打击盗窃、抢劫等多发性刑事犯罪”、“秋季巡逻防范”、“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以及“狂飙(一号、二号、三号、四号)”等集中行动。在追逃专项行动中,共抓获各类网上在逃人员73人(其中外省上网逃犯36名),其它在逃人员32名,有效敦促9名逃犯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共摸排涉黑恶违法犯罪线索57条,打掉涉黑犯罪团伙1个、涉恶犯罪团伙3个,抓获涉黑恶违法犯罪人员53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50起。如去年元月份打掉以张鲁豫为首的垄断范县至北京客运市场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团伙,涉案人员达50多人。该团伙是全省首例以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团伙,这一案件是河南省第一起由县级公安机关主办破获的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活动,使我县公安工作走在了全市乃至全省的先进行列。

(三)及时化解各种民间纠纷和矛盾,有效避免命案发生

我县以来发生的命案,其中3起是由于家庭矛盾引发的命案,6起是由于邻里纠纷引发的命案,3起是由于宅基矛盾引发的命案,4起是由于报复伤害引发的命案,由这四类民间纠纷和矛盾引发的命案占全部命案的80%,此类命案由纠纷和矛盾发生、发展、积累、激化的过程,具有很强的可防性,如果调处及时,方法得当,命案的发生完全可以避免。为此,该局党委经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三项制度,一是信息员制度。要求每名责任区民警在每个行政村至少设立三名以上信息员,及时了解和掌握民间纠纷和矛盾,全力做好化解和调处工作。二是定期汇报制度。分管派出所领导每半月到派出所听取责任区民警对辖区不安定因素的排查情况及矛盾、纠纷的化解情况,并对民警调处有困难的案件及时部署力量,做好进一步的调解处理。在县局每月例会上,各派出所长对辖区矛盾纠纷的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汇报,及时互通情况,总结经验。三是回访制度。对各乡镇派出所汇报的已调解处理的案件,由局领导带领局纪检、政工、办公室和治安大队的民警对当事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当事人对派出所民警处理结果的意见和建议,防止纠纷和矛盾进一步激化,引发新的矛盾冲突,避免向命案转化。,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500余起,并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置。

(四)大力开展平安“零发案”建设活动,全力构筑社会防控体系

该局以平安范县建设为“总抓手”,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重点,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通过建立社区和农村警务室,积极推动警力下沉、警务前移,完善农村基层防控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巡逻网络,提高了社会面的动态防控能力。特别是对新区、老城的夜市以及商贸城等案件高发区,抽调专门警力,集中进行昼夜巡逻防范。20,全县共发生十类可防性案件318起,比下降了228起,同比下降了41.8%。命案、入室盗窃、社会面上“两抢一盗”、盗窃机动车等案件都得到了有效遏制。进入冬季案件高发时段后,该局制定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方案》,从11月20日起,利用40天的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集中行动,由四名副局长分任指挥长,带领机关民警下驻各乡镇,分四个战区进行行动。采取警车、便车、步行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行24小时不间断的巡逻,增大街面见警率,全方位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巡逻防控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震慑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如12月5日23时许,濮城战区两辆巡逻车巡逻到辛庄韩庄村附近的公路上时,发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经询问得知出租车司机在该地正在遭遇四名陌生青年人抢劫,四名嫌疑人欲对司机行凶时发现巡逻警车慌忙四散逃跑,避免了一起恶性案件的发生。通过行动共破获抢劫、抢夺、盗窃等危害群众安全的案件200余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160余人,调处了一大批矛盾纠纷,为做好命案防范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五)坚持教育与打击并举,加大宣传力度,广造舆论声势

为在全县形成开展“命案攻坚会战”的强大声势,县公安局就“扫黑除恶”、“追逃”专项斗争、“夏季打防攻势”、冬季打防暨命案防控等行动,在县电视台发表专题电视讲话,动员号召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中来,积极检举揭发杀人在逃人员线索,形成围剿严重刑事犯罪分子的合力。对于重大刑事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新闻媒体进行曝光,向广大人民群众表明公安机关打击犯罪的决心,给予有杀人动机或正在预谋犯罪的人员以有效震慑。同时,为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加强社会面的普法教育,提高全民的法律素质,该局选拔业务素质较高的民警,深入到各乡村,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教育。他们选取各种矛盾纠纷引发的杀人案件典型案例,结合《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民法》、《婚姻法》等有关条款规定,通过“以案讲法”等各种形式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树立依法解决问题的意识,防止因一时冲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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