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模板6篇(民族团结进步:六篇方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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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1
根据《中共钦州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关于印发<2021年度钦州市民族团结专项工作绩效考评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结合我局职责,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主要任务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提高全市林业系统职工干部大局意识,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水平。支持林区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扶持少数民族开展特色产业、民族文化、干部人才建设,提升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居环境,促使少数民族聚居村、少数民族经营实体、少数民族从业人员共同进步、和谐发展。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亮点,积极营造林业领域及林区平等、团结、奋进、和谐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具体工作安排
(一)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思想认识
(二)强化新闻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局本机关、市直林业各单位全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利用横幅、板报、“三微一端”等媒体平台官方账号的多种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4篇(次)以上,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筑牢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思想根基,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广泛积极参与,切实提升民族团结工作实效。以多民族联谊活动为载体,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三)认真研究部署,狠抓督促落实
以党组统领全局民族团结工作,加强党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采取召开班子会或党组会并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将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研究部署和督促落实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各单位的协调联络和齐抓共管,认真做好对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督查,及时研究解决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要问题,推动落实民族团结和民族宗教工作决策部署。(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四)全面推进创建,巩固工作成果
根据《广西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施方案》(桂办发〔2019〕23号)要求,完成“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的年度工作任务。
1.加快建成小康社会增进民生福祉。结合林业生态建设、林业产业乡村振兴等工作,加大对林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重大民生工程、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项目、优势资源利用、生态保护工程的投入,大力发展优势特色产业,让同一区域的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着力在兴边富民行动、林区少数民族特色村镇保护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林业手工艺品保护传承、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林业商品生产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以及扶持人口较少民族从事造林、林下经济、木材加工等创业发展,参与应聘生态护林员、红树林保护巡视员、乡村振兴产业车间工作人员等岗位,在技术指导、政策优惠、审批管理等环节上下功夫,多措并举,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想法子、找路子,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提供优良发展环境。同时拓宽创业渠道,大力培育少数民族林农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涉林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推进少数民族经营个体以及民族品牌专业化、规模化高质量发展,积极争取林下经济示范项目补助资金,支持少数民族业主进一步扩大林下经济产业规模和基础设施建设;以林产品初加工、深加工和民族旅游为主导,打造一批民族示范产业和本土林业旅游品牌,释放旅游“虹吸”效应。(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生态科、产业科、种苗站、资源科、保护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2.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向纵深拓展。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林业发展总体规划中统筹实施,从支持产业发展、提升少数民族群众产业技术水平、保护生态建设、美化生活环境等多方面着手,打造我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名片,以典型示范效应推进市直林业系统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使民族团结进步理念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真正体现在林业领域工作中,体现在各族群众生产生活实践中。坚持抓基层、强基础,把创建工作重心下沉到乡村、林区,在资源分配、力量投入(政策、项目、资金、人才、技术、培训)等方面向垭山、林区少数民族聚居村倾斜,组织实施果苗抚育、竹荪种植、蜜桔种植、鱼塘养鱼、建设出租养猪场等项目帮助发展垭山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培训、林业科技推广活动;结合村屯绿化提升工程、绿美乡村、打造自治区级绿化景观提升示范村等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聚居村绿化美化建设,推进少数民族聚居村人居环境高质量提升,从而搭建更多群众便于、乐于参与的平台。坚持分级联创、分级创建,突出干部、青少年(14-25岁)、知识分子等群体,加大林业科技、绿化、造林、产业等重点行业的创建力度。(牵头单位:驻村工作队、产业科、生态科、推广站;财务、各县(区)林业主管部门配合;市直林业各单位参照局本机关开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全面领导局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各牵头单位的分管领导抓协调指导,各科站长、局二层单位主要领导根据工作职能以及本方案工作分工负责具体落实。局办公室负责督促检查,综合汇总。
(二)保障政策落实
切实保障少数民族经营主体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推动相关社会保障政策、林业优惠政策等落实到位,杜绝出现应享受的未享受到、应发放的未发放等现象。
(三)强化考核
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纳入绩效考核范畴,严格按工作细则要求开展考核。各单位落实相关分工的成效好坏,将作为局绩效二次分配的依据。对于组织不力、工作敷衍而导致民族团结进步工作任务不能完成的,严肃问责问效。
(四)多部门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到互通有无、步调一致,保障创建工作顺利开展、落到实处。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积极组织各族群众开展创建活动。
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2
一、指导思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治镇。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依法依规贯彻党的方针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为成功创建市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奠定基础。
(二)坚持民族团结。立足“各民族一家亲”理念,引导全镇各民族群众和睦相处,共享和谐,协调处理好各方利益,不断巩固和发展全镇民族大团结、齐发展良好局面。
(三)坚持以人为本。把创建活动的最终落脚点放在民生福祉上来,以民生领域为重点,不断提高各族群众的幸福指数。
(四)坚持齐抓共进。把创建活动与镇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推动创建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进家庭、进宗教场所,以工作促创建,以创建推工作,构建齐抓共进的良好格局。
(五)坚持全民参与。创建活动要面向群众,以优化环境,共促发展为目的,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目标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也是“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更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航之年。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到哪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就覆盖到哪里”的总体思路,助推全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今年我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目标任务是: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契机,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立足实际,创新工作机制,落实民族工作举措,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一步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努力打造民族氛围浓厚、经济发展有力、生态环境优美的和谐新洪广。
四、创建内容
(一)组织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发动各村(居)、学校、企业、家庭、宗教场所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政策法规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编印、发放民族政策法规知识小手册。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浓厚氛围。
(二)大力提升“七进”活动
1.创建活动进机关。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利用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宣讲和培训等形式,广泛开展集中学习和志愿服务活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机关党员干部教育培训中。以民族团结进机关为抓手,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落到实处,引导广大干部广泛参与。同时,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机关思想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增强“五个认同”和“五个维护”的自觉性,重点处理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本职业务工作的关系,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以业务工作带动创建活动。
2.创建活动进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扩大宣传覆盖面,将创建活动纳入全镇中小企业文化建设,关心各族企业职工切身利益,充分调动企业和群众参与民族团结创建工作的积极性,引导企业职工自觉融入到与各族群众“共居、共事、共乐”的民族团结的大环境中去,掀起全民参与、全民共创的民族团结创建热潮。
3.创建活动进学校。推动建立民族团结教育常态化机制,联合学校在全镇中小学开设民族团结教育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民族团结知识竞赛、书画展、诗歌朗诵、发放民族知识宣传手册、设置民族知识宣传展板等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学校、进课堂、进头脑,切实把学校打造成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的主阵地。
5.创建活动进乡村。结合实际把创建活动纳入行政村总体发展规划中,将各村经济文化发展和改善民生相结合,使创建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要结合少数民族生态移民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积极为少数民族提供劳动就业、职业培训、法律维权等方面服务,促进民族工作不断发展。
6.创建活动进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紧紧围绕“将民族团结进步的种子种在每个家庭里”的目标,以点带面,持续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和谐文明教育、特色交流等进家庭活动,使家庭成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基点,为构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夯实基础,不断提升少数民族群众的自我认同感,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奠定基础,努力营造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具体实施办法
(一)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广场
精心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广场,建设群众学习新时代新思想、感受民族文化力量的新家园,在全镇形成“加强民族团结、共促稳定发展”的良好氛围,使乡村振兴与和谐稳定美丽乡村建设融为一体,为献礼。让民族团结文化广场成为最欢乐、最具人气的地方。建设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
(二)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
全力打造民族团结文化大舞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让大舞台不仅是老百姓讴歌幸福美好生活的展示平台,也是民族文化的展示平台和民族团结的凝聚平台,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在推进民族团结文化繁荣发展与创新,丰富活跃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沟通交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打造地点:洪西村北侧广场舞台。
(三)创建民族团结文化一条街
倾力打造民族团结示范一条街,让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的浓厚氛围深入每一位上班、回家的群众心中,进一步倡导群众树立民族团结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的意识,引导各族群众共建幸福家园,共创和谐洪广。打造地点:暖康北街。
(四)创建民族团结文化公园
努力打造欣荣村民族团结文化公园,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主题,以“七进”为抓手,以服务各民族群众为出发点,充分利用公园开放式教育的优势,通俗直观的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群众增强文化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形成一道独特而靓丽的风景线,引导群众维护民族团结大局。创建地点:欣荣村广场。
六、创建要求
(二)注重协同配合。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围绕活动主题,加强宣传、积极履责、扎实推进。坚持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
(三)坚持常抓不懈。做到集中抓和全年抓相结合,以月促年、常抓不懈,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结合我镇民族工作实际,努力做到巩固特点、突出重点、创新亮点,积极挖掘优势和潜力,精心打造具有洪广特色的民族工作品牌,切实增强创建工作的实效性。
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3
为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努力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发挥出交通运输职能作用,现结合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切实做好创建活动各项工作,县交通运输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机关各股室和所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创建活动开展。
二、明确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活动,努力实现我县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从而达到共同进步、共同繁荣的目的;通过活动开展,加深与少数民族同胞的感情联络,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活动开展,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氛围,切实维护稳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活动计划 1、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学习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一些基本常识,在“争当民族团结好少年”、“民族文化到基层”等系列活动中提供交通运输服务工作。 2、在创建示范单位工作中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学校、进寺庙)活动,积极争取项目,加强示范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认真做好结队帮扶工作,为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3、维护稳定团结和谐局面、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注重稳妥处理好涉及民族宗教方面信访矛盾和突发事件,创建与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交流沟通平台。 4、加强协调配合,有效推动活动开展、积极贯彻落实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民族宗教局文件精神,加强与成员单位配合,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有效推动创建活动开展。
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4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目标
三、工作重点
(二)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在兴义市、册亨县、晴隆县在成功创建全国示范县(市)基础上,继续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各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高举中华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依法治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巩固和深化创建全国示范的成果,实现新的提升和突破。兴仁市、安龙县、贞丰县、普安县、望谟县要继续加大全面启动创建国家级示范县(市)工作的力度,按照《关于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意见》(中办发〔2018〕65号)精神,完善创建示范方案,力争2022年创建1个以上全国示范县(市)。
(三)深入推进“十五进”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进机关、企业、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学校、宗教活动场所、军(警)营、景区、园区、红色圣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示范户、示范商铺、示范街、两新组织“十五进”活动。我州将继续创建、命名和申报推荐一批州级、省级和国家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各县(市)、义龙新区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高标准、高质量、严要求精准创建,拓展融合,示范创新,培塑一批全省和全国示范和典型,在推动创建中强化创新和融入特色,在总结示范成效中提升经验和扩大影响。
(四)持续打造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各县(市)、义龙新区要将深化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围绕创建全国示范和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及“新市民计划”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水平,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将巩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新市民居住区为重点,结合黔西南州新市民计划的实施,各县(市、新区)打造一批新的新市民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点,积极构建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共建的“五共”社区,推动建立相互嵌入式社区环境和社会结构,不断巩固民族团结新阵地,凝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
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5
在州党委、州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州创建办的指导和带领下,伊犁州成功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今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伊犁州司法局在创建成功的基础上,围绕司法行政工作,坚持不懈的巩固和扩展示范州创建成果,确保伊犁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一、总体思路
二、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巩固民族团结创建成果提供保障。
为了使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经局党组会议研究,重组伊犁州司法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办公室职责:完成好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的起草;信息、简报的起草、上报、存档工作;负责做好工作记录、记载、文字及图片资料的收集、整理、建档工作;负责局机关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落实;负责协调、督促、检查局机关各部门落实自治州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任务和创建活动各项具体工作;负责完成好活动各阶段的小结以及活动总结工作。
(二)凝心聚力,广泛宣传,积极发挥党组织的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
通过开展“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岗”等活动,使党员在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活动中起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广大干警职工深入学习《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条例》、《自治区宗教事务条例》、《新疆历史》、《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进一步认识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的重要性。开展针对性强、面对面、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
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进乡(镇)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军(警)营、进宗教活动场所,结合本单位实际,扎实有效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七进”活动。
2、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五比”、“五争”活动。通过在工作、学习、生活中开展“比重视支持、比团结和谐、比文明守法、比敬业奉献、比互助友爱”活动,积极营造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处室,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家庭,争当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的氛围。在完成规定任务的同时,积极创新活动载体。
3、围绕第34个民族团结教育月活动,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
4、组织观看题材丰富、意义深远的爱国、敬业及民族团结题材的影片。
5、在机关继续开展民族团结“结对子”活动。在前三年的创建活动中,机关已经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为进一步促进机关干部之间、机关干部与群众之间的民族情谊,继续提倡“你到我家吃月饼、我到你家吃撒子”活动。
6、按照创建办的要求,发挥宣传栏作用,制作民族团结为主题的宣传海报,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7、利用“民族团结趣味运动会”为平台,搭建起机关各民族同事间民族团结的桥梁。
8、组织法律服务志愿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公益活动,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队伍的作用,积极为伊犁各族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及爱心帮扶。
9、组织机关干部职工学习伊犁州涌现的民族团结先进单位及个人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
10、继续深入开展“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人,我身边民族团结的事”活动,积极开展选树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典型活动,把评选的过程作为一个宣传教育的过程。
11、加大民族团结宣传力度,对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中的好思路、好办法和好人好事利用电视台、电台、报纸等媒体进行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创建的浓厚氛围,每月上报民族团结创建内容信息不得少于两篇。
12、继续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在职培养(培训)教育工作力度。
13、利用法制宣传日,结合党的民族政策理论、法律法规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14、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细胞工程”为抓手,大力推进民族团结创建进机关活动,要自觉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贯穿于自身工作,全面正确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法规。
15、发挥自身行业的优势,开展一系列声势浩大的民族团结创建活动,同时积极探索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机关的好办法、好措施,进一步丰富“细胞工程”创建的内容。
16、将法治教育纳入对宗教教职人员的培训教学计划,对宗教教职人员开展以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为主要内容的学习培训,深入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建立由优秀宗教人士组成的宣讲队伍,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
17、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好弱势群体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不和谐因素。
18、依托法制宣传平台,深入基层扎实开展“去极端化”法制教育活动,面向八县一市范围,组建州直重点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宣讲组,开展刑释解教人员现身说法报告会。
19、继续开展“学唱一首民族团结的歌,做一件民族团结的事”活动。
20、继续组织本单位人员不少于1次就近参观民族团结教育基地。
三、工作要求
(一)局机关民族团结创建工作要根据此方案,推进创建活动深入开展。
(二)设置宣传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内容的宣传牌,为创建工作营造氛围。
(三)在各类主题活动、节庆活动中,要因地制宜冠名民族团结创建举办各类活动。
(四)要按照此方案制定详细的工作推进计划和阶段性目标,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既要完成规定动作,又要突出特点,创新自选动作。
民族团结进步的方案篇6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