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总结6篇(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卓越成果闪耀六篇)
本文主题为“专项整治工作总结6篇”,旨在总结和分享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通过对六个不同领域的整治工作进行梳理和总结,我们将深入探讨各个领域的问题和解决方案,为读者提供有价值的参考和借鉴。希望通过本文的分享,能够促进专项整治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提升。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1
为了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切实解决干部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省委、市委的统一安排,全市在机关干部中开展一次作风集中整顿工作。经过第一阶段的认真学习,本人就此次干部作风集中整顿有以下几点体会和认识:
经过第一阶段的学习,自我充分认识到,必须彻底转变以往一些不正确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和干部的职责意识,对企业、对区、县和基层农民工,我们都要真心诚意地对待他们,时时、事事、处处都要首先换位思考,站在对方的角度去分析,去解答所提出的问题和所遇到的困难,切切实实地为他们着想;熟记和使用公务员守则,并用守则规范我们的服务言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与群众交往、沟通时,必须要做到热情礼貌、耐心细致、态度温和,耐心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全心全意地帮忙他们解决所遇到的困难,切实转变那种政府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的衙门作风,满腔热情地为村、企业以及基层群众服务好,贴近群众,为我镇各项事业发展尽心尽力、尽职尽责;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勤奋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和掌握好本职工作方面的有关法律、政策、法规,切实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入手提高效能、转变作风。
(一)、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着力在“五个方面、二十三个问题”实现新突破。
加强和改善党的作风建设,核心是坚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一是要克服官僚主义,不盲目决策,不劳命伤财,充分听取民声民意,多为群众所想,多关心群众疾苦。二是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虚报浮夸,不加重群众负担,不侵害群众利益。要经过作风整顿,真抓实干,了解实情、体察疾苦,真正把群众当主人、当亲人,思想上尊重群众、政治上代表群众。我县干部作风总体上是好的,异常是近年来经过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共产党员坚持先进性教育,以及“学先进、找差距、解放思想大讨论”等活动,我局的干部作风有了较大改善,为实现县发展新跨越和构建和谐社会供给了有力保障。但也要看到,应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对照上级的要求也存在着许多不适应的方面,这些问题,虽然只是发生在个别地方和少数干部身上,但与我们党的宗旨格格不入,与“发展、为民、创新、实干”的要求格格不入,为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升政府行政效能,着力在“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上有新的突破。
(二)、要不断学习,着力在“开拓创新”上实现新的突破。
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是履行好自我肩负职责的重要保障。仅有经过不断的学习才能做到在思想上跟上新形势的发展,在行动上贴合工作的规范,在工作上不断增强原则性、科学性、预见性和创造性。一个优秀的干部不是天生具备的,而是在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实践和总结,不断地提高自我的思想境界,才构成的,所以在任何时候我们都必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更新知识,才能增强自我的工作技能和实践本领。而仅有经过不断地学习,才能在工作中有所创新,做为一名基层工作人员,必须要锐意改革,积极,敢于创新,才能提出新的思路和见解,才能把良好的愿望和实际工作效果结合起来,实现动机与效果的统一。
(三)、强化服务意识,着力在“服务群众”上实现新的突破。
强化服务意识必须牢记党的宗旨,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自我的终生追求和义不容辞的职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四)、着力在“求真务实”上实现新的突破。
这就要求我们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把积极精神和科学求实态度很好地结合起来,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做表面文章,不搞花架子,办实事、求实效;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就改革发展中面临的一些重大问题开展深入调研,得出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提高科学确定形势的本事,善于分析错综复杂的新情景,正确把握时代发展的新要求;提高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关系的本事,既要坚持从群众最关心、要求最急迫、受益最直接和条件最成熟的问题抓起,又要着眼于事业长远发展,建立健全促进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不断开创科学发展的新局面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是国家和民众对一名公务人员基本的要求。坚持良好的工作作风,从点点滴滴做起,自觉地践行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整顿机关工作作风的要求贯穿到日常的具体工作当中,否则,就不能算是一名合格的公务人员。
这次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就是要以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解决当前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坚持以学习教育为主,依靠群众,开门整顿为辅,做到工作整顿两不误、两促进,努力使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有明显转变,工作有明显起色。进一步坚持和发扬党的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思想理论水平、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职责意识方面得到增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坚持实事求是、奋发有为、贴近实际,充分认识这次干部作风集中整顿的重要性和必须性,认真搞好整顿,努力开创我局工作新局面。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2
今年,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结合云南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现将1-10月我省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行动,推动“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
我省在过去两年开展“诚信广告”行动的基础上,今年初,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第215号)精神,及时制定了符合我省实际的“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于20xx年1月26日召开云南省“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号召广告经营单位积极参加、坚决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这一阶段的具体做法有:
(一)建立联合行动制度。各地工商局成立了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部分地州还把商广、公平交易、法制、市场、经检、消保等处(科)室作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以“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为重点,工商系统内部其他处(科)室联合行动、统一部署的整顿规范市场秩序的专项整治行动。
(二)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重点整治、重点规范。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和我省制定的实施方案,各州、市工商局严格按照要求,对保健食品、药品、医疗服务等三种商品或服务、以及五类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和规范。
(三)建立案件随查随报制度。要求凡适用一般程序查处的违法广告案件、上级部门交办案件、以及群众投诉案件,都要及时上报,随查随报。案件办结后必须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及时上报上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联合有关部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开展专项行动中,各地工商局联合当地药监、卫生部门在一季度开展药品、医疗服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各部门统一协调、密切联合、形成合力,对药品、医疗服务广告市场进行综合治理。
(五)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完善信用等级评价体系。根据日常监测和检查的情况,对辖区内广告企业划分为三个等级,按照“界定距离、分类监管、突出重点、强化效能”的原则,实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广告企业诚信档案,完善信用等级评价制度。曲靖市工商局制定了《关于在曲靖市广告行业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市场退出机制量化考核的通知》,将广告经营单位分为A、B、C、D四级,并实行百分制考核。
(七)充分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加强自律。积极发挥广告协会的作用,配合工商部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动员,引导全体会员遵守承诺,开展自检、自查、自行整改,并提交自检自查报告,通过行业自律,规范广告市场。
二、行动迅速,措施有力,积极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六月份,在已开展“打虚假树诚信”广告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我省按照国务院、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十一部门以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重点整治虚假违法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广告的要求,积极行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
(一)及时制定实施方案,部署整治工作。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打击商业欺诈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21号)和国家工商总局等十一个部、办、署、局《关于印发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56号)文件的精神,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及时转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20xx]59号),及时联系省级十个部、办、厅、局共同制定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和《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整治工作的目标、总体要求、任务和工作职责。强化工作制度和整治措施,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二)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分工负责,齐抓共管。
1、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对策,有效整治虚假违法广告。
六月二日,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会同省委宣
传部、省公安厅等十个部、办、厅、局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由省工商局牵头、省委宣传部等十个部门参加的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联席会议制度,明确了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做到各司其职、责任落实、信息沟通、齐抓共管,联合行动,综合治理。联席会议明确了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重点,并确定了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出证审批形式,强化综合管理的力度。
九月二十二日,召开了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会议总结了第一次联席会议召开后三个月的整治工作,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出台了我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意见》,并以联席会议十一个成员单位的名义下发,在巩固前一阶段整治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
2、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整治工作
党委宣传部门将规范新闻媒体广告经营行为列入“新闻战线三项学习教育活动”中,要求各媒介单位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处理好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自觉抵制虚假违法广告。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问题突出的新闻媒体,实施告诫,督促其进行整改。
新闻出版部门从加强对报刊出版单位的自律意识出发,强化对报刊出版物的管理,将报媒广告违法情况列入“报刊负责人通报会”,对报媒发布的虚假违法广告督促整改,并对个别违法突出的报媒实施诫勉谈话。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严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内容的审批出证关,加大对审批内容的监测工作,对发布内容与审批内容不一致的违法广告,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并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主的管理。全省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部门配合密切,共同开展整治工作。
广播电视主管部门依据《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发布的管理,并且将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广播电视媒体广告守法经营情况的意见,督促广播电视媒体加强对广告发布内容的审查。
通信管理部门积极配合全省的整治工作,通过手机短信向社会公示典型的虚假违法广告,让更多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来,扩大了社会影响。
(三)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
在六月二日联席会议通过《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后,我局于六月二日及时召开全省广告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商业欺诈行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精神以及全国广告监管工作会议精神,部署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要求各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是要提高对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认识;二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在与各部门协商的基础上,建立各州、市联席会议制度,提出联合行动方案;三是把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专项行动作为全局的工作重点,充分调动、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法制、公平交易、市场管理、消保和工商所的力量,联合行动,共同打击,把整治行动落到实处。
三、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能到位,突出“四抓”,推动全省整治行动
在开展全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主要做法就是“四抓”,通过“四抓”推动全省的整治工作。
(一)抓面上的整体推进。
为了推动全省面上整治工作的开展,我们除召开联席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工商系统广告监管工作会议外,积极向省人大汇报我省《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整治情况,重点做了以下工作:
1、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广告监管工作,对全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省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省工商局积极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对我省《广告法》执行情况的执法检查。执法检查组在梁公卿副主任的带领下,对昆明市等重点地区《广告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在检查中,省工商局分管副局长赵健就我省近年来《广告法》的执行情况和广告市场的整治情况向省人大常委会梁公卿副主任等领导作了专题汇报。此次省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对我省广告市场的整治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一是引起了政府和各职能部门的重视,加强了对广告监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二是通过检查,对《广告法》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由省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提出对《广告法》的修改意见后报省人大,对进一步促进广告监管执法到位起了积极的作用。
2、促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实施媒介指定管理。
为推进广告监管职能到位,加强对广告发布行为的监督管理,省工商局于今年四月,将省属的80家报纸、期刊的广告发布活动分别指定给昆明市及四城区工商局进行日常监督管理。通过实施指定管理,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广告市场环境奠定了基础。
3、加强舆论宣传,在省属主要媒体上强势发布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的要求,云南省工商局立即在省属主要媒体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集中时间、强势力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共计28次。要求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必须严格依法进行广告宣传,并针对存在的虚假违法广告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自纠自查。《通告》发布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广大人民群众情绪高涨,积极参与到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纷纷向各有关部门举报和投诉虚假违法广告,形成了强大的社会监督力量。在社会舆论监督的压力下,各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广告主也积极行动起来,纷纷表示要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并采取有效措施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广告积极进行整改,杜绝虚假违法广告。如云南日报报业集团主动组织召开“医疗广告工作座谈会”,邀请省工商局和省卫生厅领导就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的有关精神向参会的40家医疗机构进行传达,并就医疗广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问话和答疑,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4、加强部门间相互
联系,及时总结整治工作,及时印发简报,指导全省开展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行动中,工商部门与其他部门、媒体之间进一步加强了联系沟通,省工商局领导和广告处负责人经常到有关厅局走访听取意见,协调工作,研究如何共同搞好整治工作。对各部门及各地在整治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还编印了简报进行交流。截止十月底,已印发《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简报》十期,及时反映全省各地各部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工作进展情况,介绍各地有效的经验和整治措施,推动面上的整治工作。
(二)抓统一执法。
1、强化广告的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处力度。
全省工商部门及时整合工商系统内部有关处(科)室,尤其是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力量,在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中严格按照《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广告监测工作的通知》(云工商广发[20xx]6号)的精神,加强对报纸、期刊广告的日监测和检查,抓住重点媒介和典型的违法广告,从严治理。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做到虚假违法广告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了虚假违法广告。1-10月份全省共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广告6816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0496条次,违法率为15.40。其中,监测和检查保健食品广告8816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16条次,违法率为6.99;监测和检查药品广告16321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20xx条次,违法率为12.32;监测和检查医疗广告3745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7700条次,违法率为20.56;监测和检查化妆品广告300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130条次,违法率为4.32;监测和检查美容广告255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39条次,违法率为1.52。对违法广告,限期整改9331条次,责令停止(或暂停)发布309件,查处案件856件,罚没金额共计109.24万元。收缴违法保健食品、药品、医疗、化妆品、美容五类印刷品广告116.49万份。曝光广告案件11件,发布违法广告警示公告103件。
2、强化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广告的抽查。
在整治行动中,省工商局每季度对全省各地的报纸、电视的广告实施抽查,对查出的问题统一处罚尺度和处罚标准实施通报查处。
一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2994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527条次,违法率为17.60;二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4762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1040条次,违法率为21.84;三季度抽查全省报纸、电视广告18353条次,查出违法或涉嫌违法广告709条次,违法率为3.86。其中,保健食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09,分别比一、二季度下降14.24和19.99;药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14.83,比一、二季度下降36.5和39.76;医疗广告三季度违法率31.57,比一、二季度下降34.21和23.63;化妆品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9,比二季度下降4.77;美容广告三季度违法率7.32,比二季度下降17.68。广告整体违法率成下降趋势。对查出的违法广告,均已责成各州、市工商部门依法进行查处。
3、改革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形式,从源头上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目前医疗、药品等广告的审批证明过于格式化,难以满足广告市场需要的情况,采取措施,建议药品、医疗广告审批出证机关积极应对,并在六月二日召开的云南省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第一次联席会议上讨论通过,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医疗、药品广告的出证审批工作:一是从二〇〇五年六月十五日起,审批的广告应是待发布的电视、广播、平面广告的样稿(样带);六月十五日前已审批的广告,必须严格按照原已审批的内容发布,发布至期满失效。二是对已审批的医疗、药品广告,由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其电子政务信息网站上予以公布,方便查询。三是对违反法律法规发布的虚假医疗、药品广告,要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撤销其广告批准文号,一年内不再受理其广告的审批申请。
(三)抓重点城市、重点媒介和重点行业。
针对昆明市场上媒介多、广告发布量大、违法广告集中的特点,我局根据广告发布量及违法量的高低,确定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个报媒作为监测和规范的重点,实行零距离监管。
1、定期召开监管情况通报会,及时查处虚假违法广告。
要求春城晚报等四个媒体及其主要代理公司每周四下午必须参加由省工商局召开的省、市部分平面媒体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通报会对四个媒体一周的广告监测情况进行通报,其中重点通报严重违法广告及其违法表现,并对这些违法广告进行查处。通报会由专人作会议纪要,要求参会媒体及其广告代理公司在会议纪要上签名,会后严格按照会议纪要配合工商部门对违法广告分别进行纠正、停止发布和接受处罚。会上还作出审查提示,提示下周广告监测重点,要求各媒体针对广告监测重点,及时进行自查自纠。
自五月二十六日以来,已经召开十二次广告监管情况通报会,共通报了166种严重违法的药品、保健食品、医疗服务等广告,并对违法广告依法进行了查处,其中责令纠正45件,责令停止发布70件,简易处罚或立案查处85件,罚没款共计259600元。
2、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动态跟踪、集中检查。
针对八月份昆明市场四份主要报纸违法广告有所反弹的现象,以及群众向国家工商总局举报并邮寄30多斤违法广告报样的情况,省工商局及时组织昆明市及四区工商局对春城晚报、都市时报、生活新报、云南信息报四份报纸开展动态跟踪为期一周的检查,春城晚报等四家媒介分别派人参加了此次集中检查。
整合力量,集中检查,强化统一执法。采取联合交叉检查的方式,一是邀请媒介单位和工商部门共同检查,共同创造统一的、公平的执法环境,防止相互攀比;二是省、市、区三级工商局整合力量,加大处罚力度,坚持统一的执法和公平的裁决,对监管的媒体施行分组交叉检查;三是结合实际学习法律法规。在检查中,媒介单位进一步加强了对广告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对违法广告的识别,促进了媒介单位进一步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和杜绝虚假违法广告。
及时检查、及时通报、及时控制违法广告。动态跟踪检查采取当天检查当天通报的方式,及时将当天查出的违法广告、四份报纸的广告违法率、以及对违法广告的处理意见予以通报,并对典型违法广告加以分析和讲解,要求媒介单位对一般违法广告及时进行整改,对禁止发布的违法广告立即停止发布,对严重违法广告要积极配合工商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通过检查,春城晚报等四份报纸在保持广告发布量的基础上,广告违法率明显下降,检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3、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和行政告诫制度,加强对重点行业广告的监管。
一是建立信用监管体系。昆明市工商局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作为监管重点,及时制定了《关于加强昆明市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昆明市医疗广告发布管理的通知》,根据药品、保健食品经营单位和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次数、违法程度、违法情节、危害后果、行政处罚及认识态度等因素建立信用监管体系,加强对重点违法广告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建立行政告诫制度。昆明市工商局根据每月昆明医疗机构发布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监测统计,对医疗机构月度违法率进行排名,对排
名前十位的医疗单位,进行行政告诫。九月十三日,召开了第一次行政告诫会,对昆明市12家医疗机构进行行政告诫。《中国工商报》在九月二十一日第一版以“惩戒结合受欢迎,不触红线有出路——昆明市工商局召开医疗机构行政告诫会”进行了报道,《云南日报》、《春城晚报》、《云南法制报》等媒体也做了相关报道,社会反映较好,使虚假违法医疗广告的违法率得到明显下降。
(四)抓重点的违法广告。
建立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制度,对重点违法广告,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公告。
1、建立典型违法广告社会通报制度:通过各种媒介向社会曝光,提请消费者识别,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在云南红盾信息网上发布违法广告公告,截止10月份,已发布两次违法广告公告,涉及违法药品(含非药品)广告89种;二是联合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云南人民广播电台、以及手机短信息发布违法广告联合公告,公告严重违法的药品、医疗服务、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21种。三是建立广告预警系统。临沧市工商局投资开发建立了广告预警系统,对发现、查处的违法广告,利用预警系统进行公告。
2、建立典型违法广告内部通报制度:通过工商系统内网,及时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形成全省联合整治机制,在全省范围内联合行动,严厉打击虚假违法广告。截止十月份,已向全省通报典型违法广告4次,涉及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广告26条。
3、联合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卫生厅建立撤销违法药品、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的制度。对违法严重、屡禁不止的药品、医疗广告,由省工商局分别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厅撤销其广告审查批准文号。截止10月份,省工商局已提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复方雪参胶囊”等15个药品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同时已准备提请省卫生厅撤销一批违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审查批准文号。
四、取得的主要成果
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在国家工商总局的指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下,在全省工商干部的辛勤工作下,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省广告违法率呈现整体下降的趋势。主要表现在:
一是思想认识有提高,对虚假违法广告的危害性有了进一步认识。新闻媒体、有关部门及广大群众对整治工作的认识有了提高,自觉采取行动支持整治工作。如云南人民广播电台在全台干部职工大会上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工商总局、省政府办公厅文件精神,主动把有问题广告撤下来;云南日报报业集团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做好对广告主的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昆明市工商局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药品责令其下柜;昆明市民向工商部门积极举报违法广告等等。
二是虚假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自云南省开展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以来,全省报纸、电视、电台、期刊广告违法率逐渐下降,违法广告得到一定控制。表现在:
广告总体违法率有所下降。一季度共监测广告61152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603条次,违法率为0.99。二季度共监测广告98689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4546条次,违法率为4.61。三季度共监测广告204188条次,查出违法违规广告5672条次,违法率为2.78。
重点广告违法率有所下降。药品广告:一季度违法率4.35,二季度违法率16.15,三季度违法率20.08。医疗广告:一季度违法率3.91,二季度违法率31.06,三季度违法率24.73,比二季度下降6.33个百分点。保健食品:一季度违法率6.51,二季度违法率26.92,三季度违法率20.14,比二季度下降6.78个百分点。化妆品:一季度违法率0.96,二季度违法率7.65,三季度违法率5.43,比二季度下降2.22个百分点。
三是建立健全整治工作相关制度。通过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与广告市场监管相关的制度也正在逐步建立健全起来。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相互协调配合、支持的工作机制逐步建立健全;对昆明市场主要新闻媒体的广告监测情况实施每周通报制度;对多次违法的虚假违法广告,通过主要新闻媒体进行公示,让老百姓知道,接受社会监督;医疗机构信用监管制度等正逐步建立和完善。
五、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经过十个月的努力,虽然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广告市场违法率呈现下降的趋势,但是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需要我们做出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目前的主要问题是:
(一)认识未完全到位,广告违法率时有反弹
少数广告经营主体对整治工作心存侥幸、持观望态度的思想依然存在。媒介之间相互攀比,出现违法广告屡禁不止的现象。一些媒体为完成经营任务,放宽审查标准,违法广告时常出现反弹,影响到整个广告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媒介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现行广告管理法规体系存在缺陷
一是广告监管法规过于原则。有很多规范广告行为的条款,但无对违反规范行为的处罚条款。
二是对一些特殊商品或服务广告,如保健用品、消毒用品等缺乏原则性、规范性和限制性的要求,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条款,这给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带来了一定的困难。
三是现行广告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容庞杂,容易造成执法不统一的问题。
四是对虚假广告没有一个明确的认定标准,在执法中难以准确把握。
(三)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监管手段不够
1、广告监管制度不完善
一是广告监管涉及很多行政管理部门,目前的监管体系对很好地发挥各方面共同参与监管的作用不够,难以完全监管到位。
二是媒体对整个广告业的规范起到很大的影响作用,但是由于其特殊地位和体制特点,往往容易受到经济利益的驱动,违法广告屡禁不止,时有反弹。
三是虚假违法广告的来源是广告主,现行法规和监管制度对广告主处罚偏轻,造成广告主不惜出钱做虚假违法广告,广告公司、媒体受利益驱使不严格把关,政府部门忙于审批、监测、查处,广大消费者深受其害的局面,必须尽快堵住源头。
2、广告监管手段不够
一是随着广告市场的不断发展,高新科技广泛应用于广告领域,但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装备、人员素质、机构等都难以适应广告业的发展。
二是对广告违法行为的查处过程中,缺乏必要的手段,如暂扣、收缴、清除与违法广告有关的物品的行政强制措施和实施重处的手段。
六、意见和建议
整治虚假违法广告是一项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为了更严厉地打击虚假违法广告,将整治活动进一步深入地开展下去,建议:
1、加强立法工作。抓紧修改《广告法》,扩大调整范围、完善监管手段、细化条款、增强可操作性。特别是要加重对虚假违法广告主的处罚力度。
2、完善特殊商品广告的发布标准和虚假广告的认定标准,从法律上作出明确、针对性更强规定。
3、扩大基层工商所(分局)的广告管理职权,推进广告职能到位。将广告管理权限扩大到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基层工商所(分局)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和对虚假违法广告的查处职能。
4、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电视、药监、卫生、市容等行政职能部门对本行业了解、熟悉的优势,发挥其作用,增强广告监管力度,提高监管效率。
5、制定广告市场准入资质标准,特别是对代理媒介广告的专业广告公司应当有更高的资质标准。
6、完善广告行业自律机制,从法律上明确行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便于其更好地发挥行业组织的自律作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3
根据《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通知精神,我镇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召开各单位负责人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将方案进行细化,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专项整治,采取辖区分工负责制的形式,以公安、工商所、电信具体负责抓落实,纪检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现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按照网吧专项整治的要求,全面开展变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无证照网吧重点整治,潘村镇内现有网吧7处,检查组查封无证照网吧1处,罚款13000元;查处擅自改变经营场所网吧案件1件,罚款5000元。
二、专项整治工作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党委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把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列入今年整规工作的重点,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三到位,即:领导到位、工作到位、责任到位,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展开,镇成立了领导小组,负责具体日常工作。纪委书记为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亲自抓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到位。
(二)广泛开展动员部署。镇召开了专项整治工作专题会议,对全局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各自的分工和责任。印发了《20xx年潘村镇开展网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下发到各单位,专项整治工作分动员部署、清理整治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进行,重点放在清理整治阶段,主要分为清理摸底、宣传整改、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重点整治、规范管理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四个不同时期。
三)全面开展清理摸底工作。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对辖区内已登记注册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前置审批条件逐一进行清理、审查,主要核对《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安全审核意见书》、《卫生许可证》、《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继续有效,并逐户登记造册。以清理调查无照经营的黑网吧和校园周边的网吧、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为重点,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开设举报电话,加大对市场巡查的力度。(四)深刻领会有关网吧专项整治精神,从媒体上获取变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查处取缔信息,结合本辖区实际,深入查找挖掘案源。使广大干部的执法积极性空前高涨,利用节假日休息时间,忘我地工作。
(六)重视举报工作,本着为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凡接到群众举报的无证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线索,立即组织人员调查,及时开展查处,以实际行动,给人民群众满意的答复。
(七)抓住机遇,借全国开展专项整治的东风,适时开展重点整治工作。以往在案件查处过程中说情风盛行,近期各种媒体广泛宣传报道网吧专项整治动态,人们普遍清楚认识到黑网吧的危害性和对整治的必要性,故在专项治理过程中说情现象明显减少,即便有个别说情者,通过执法人员的耐心解释和说服,都能够理解和支持,减少了阻力。
(八)加强了组织协调,各单位抽调相关人员积极配合,使专项治理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并取得明显成效。
(九)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和守法经营,根据专项整治结果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施分类监管,进一步完善日常监管和市场巡查制度,将那些已取缔的无证照经营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检查,一旦死灰复燃,坚决予以取缔。
(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建立了与有关部门的信息互通制度,联合开展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执法检查,齐抓共管,巩固网吧及互联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果。
三、下一阶段工作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的工作,虽然专项整治工作已告一段落,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整治和长效监管的任务仍很艰巨,因此丝毫不能松懈,应一如既往地抓好专项整治工作,特别是要将已被查处取缔的无证照网吧和变相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作为巡查、复查的重点,以防止死灰复燃。
滤布(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给人们带来知识、获取信息的同时,也可能带进糟粕,这一行业能否健康发展,一方面需要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要求经营者遵守道德规范和行业自律;另一方面需要依靠执法机关定期或不定期地互通信息,加强监督管理。整治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网吧市场,应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范作为重点,进一步探索监管的有效方法,规范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行为,努力使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三)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分布不合理,无形中给长效监管带来了压力,近期通过引导、疏导,有部分已从分布密集的城区迁移到无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乡镇,但分布不合理现象仍十分突出。今后,一方面仍应做好引导、疏导工作,鼓励部份经营者从城区密集区域迁移到无网吧及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乡镇;另一方面,经营者在符合条件和法定程序的基础上,前置审批单位应给予部份经营者行政许可审批,有利于规范管理和缓解行政监管的压力。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4
为进一步加强兽药经营、使用全程监管,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不法行为,保障兽药投入品安全有效,促进全市畜牧业健康发展,根据全省2009年工作安排、《甘肃省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甘肃省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我市结合兽药经营、使用和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领导,制定方案,广泛宣传,严格执法,组织、指导全市兽药饲料监管机构和执法人员,对全市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门店)、乡镇兽医门诊和重点养殖小区(大场、大户)的兽药经营、使用环节进行了多次监督检查,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和积极的社会影响,促进了我市兽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了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保障兽药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对促进畜牧业生产稳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人民身体健康具有重要意义。为强化对兽药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市组建了由主管主任为组长,畜牧中心检疫站站长为副组长,检疫站执法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治理行动小组,主管局长统筹协调、周密部署亲自抓,主管主任精心组织、带队执法具体抓,检疫站执法人员深入兽药市场、养殖场户现场抓,形成了思想统一,职责明确,分工具体的兽药监管机制。在强化组织领导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兽药经营、使用实际,制订了《酒泉市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酒泉市2009年兽药及兽药残留专项治理行动方案》,明确了治理方法和步骤,确立了整治内容和重点,并将兽药监管工作纳入了目标管理责任书,年终进行定量考核,确保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落到了实处。
二、广泛开展宣传,提高思想认识,营造兽药专项整治社会氛围。良好的社会氛围对于兽药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具有促进作用。为此,我市各级抓住法制宣传日、农资打假月、农产品质量安全年启动仪式等有利时机,采取设立宣讲咨询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制作宣传版、散发传单等多种形式,在主要街道、农贸市场、人员密集区和乡镇所在地,广泛开展了《动物防疫法》、《兽药管理条例》和畜产品安全知识、兽药残留危害、辨假识假常识、科学使用兽药等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全市共设宣讲咨询点24个次、悬挂横幅20个次、张贴标语130幅,制作宣传版8块、散发传单10000余张,接受咨询群众352人。通过多种形式的广泛宣传,提高了消费者对兽药残留危害性的认识,增强了兽药经营者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了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在全社会营造了自觉抵制和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兽药的良好氛围。
三、提高人员素质,规范执法程序,确保专项整治有序进行。为了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明确执法程序,做到程序化、规范化执法,我们分批、分片对全市兽药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4月份,组织市上全体执法人员,参加了酒泉市行政执法培训班,利
用3天时间,学习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行政执法相关知识,并通过了市政府组织统一考试。5月份,举办培训班7次,对七个县市区的280名兽药饲料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我市兽药饲料监督执法人员素质。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守甘肃省农业行政执法要求和14项配套制度,坚持亮证执法,做到无证不执法、证件不全不执法;坚持携带执法文书执法,做到了检查必记、抽样比登、询问比录;坚持按程序执法,做到能用简易程序的决不用一般程序,不把事情复杂化,对使用一般程序的决不用简易程序,走捷径。通过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工作合法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了兽药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
四、完善监管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着力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为保障兽药监管工作的长期性、有效性,我市从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入手,着力推进执法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建立举报制度。市县级两级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发动群众举报制假、售假、用假的违法行为,让群众参与监督,逐步形成了“有报必接、接报必查、查必到底”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二是建立定期不定期检查制度。每月21-25日各县(市、区)检查组进行定期专项检查,每季度末进行定期大检查。5月份,我们在和工商、卫生、税务、公安等部门进行了联合大检查的同时,每县市区抽调一人,组成动物防疫检查、动物卫生监督、兽药饲料监察交叉检查组,对各县市区兽药饲料执法情况进行了交叉检
查。三是建立台账制度。指导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户建立了兽药入库出库记录、销售、使用记录,对兽药来源、种类、时间等进行详细记录,为跟踪兽药来源,记载兽药质量提供了依据。四是建立通报制度。市、县对辖区的兽药进行定期检查,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及时通报,对例行抽检结果及时公布,对查出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兽药责令停止销售和使用。五是建立备案制度。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按照兽药检查记录内容,逐项检查,认真填写,并将监管记录、执法记录及时进行归档,进行备案管理。六是建立排查制度。对兽药经营企业和养殖大场大户进行造册登记,专项整治时按照登记表逐个进行检查,按照检查内容逐项进行地毯式排查。通过建立各项监管制度,构建了兽药质量长效监管机制,推进了兽药监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五、加大执法力度,全面进行整治,严厉打击兽药违法行为。今年,我市兽药专项整治工作,坚持法规宣传与执法监督相结合,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综合治理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重点开展了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兽药使用环节监管和兽药产品质量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403人次,对全市现有的127个兽药经营门点、8785个规模养殖场户、65个动物诊疗机构逐个进行了检查,共开展兽药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打假活动88次,查处案件2起,货值金额0.5万元,罚没金额0.2万元,查处假劣兽药165瓶,整治重点区域8个,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治。
1、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确保动物免疫质量。一是清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主体。根据《兽用生物制品管理办法》及其配套制度,对兽用生物制品经营严格准入,依法取缔了1个违法经营兽用生物制品主体。二是清查经营环节的不合格兽用生物制品。严格实行兽用生物制品专营,严厉打击无证经营兽用生物制品的违法行为,重点对口蹄疫、禽流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用兽用生物制品进行了专项治理,共查处非法购销各类生物制品150余瓶,过期失效疫苗40余瓶,未发现有农业部公布的生产企业以外的产品。三是加强兽用生物制品供应、使用环节监管。重点检查了县、乡两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冷链设备设施、管理制度、进出库记录等,严把兽用生物制品供应关口;加强对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环节的监管,重点检查了动物诊疗机构、兽医诊所、孵化场、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兽用生物制品使用情况,严格兽用生物制品使用程序。通过强化兽用生物制品监管,确保了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提高了动物免疫质量。
2、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一查兽药经营许可证。对没有证照的,或超范围经营,不具备经营资格的,依法进行取缔。二查违禁药品。检查兽药经营门点有无经销农业部明令禁止销售的盐酸克仑特罗(瘦肉精)、孔雀石绿、硝基呋喃、苏丹红等兽药和含有利巴韦林成分的兽药,有无经营预防用生物制品和违禁神经类药品的行为。三查假冒伪劣产品。重点检查外包装标签上的兽用标识、兽药名称、主要成分、适应症(或功能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5
按照州旅发委《关于印发〈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县结合本地旅游行业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与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现将6—7月月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提高对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定期召开旅游风险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研究制定《县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本地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县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已开始实施。按照《方案》部署,认真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了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旅游包车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措施。
三、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加大了对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涉旅企业深刻认识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下一步,将继续严格按照《县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和工作要求,认真做好下一阶段我县旅游包车安全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篇6
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镇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镇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的重要工作。为切实做好我镇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市食安委办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本周镇食品药品协管站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整治,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
镇党委、政府进行了专门安排部署,要求各部门切实加强对该工作的领导,抓紧抓好,突出成效。整治范围包括我镇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等各级各类学校食堂;学校附近的餐饮店、食品店、流动食品摊贩。目标是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增强从业人员责任意识,提高广大师生食品安全风险防范能力;加强学校食堂、超市(包括小卖部、商店,下同)合法经营、规范经营,经营秩序明显好转。
二、整治成效
各学校食堂按要求都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建立了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制定了学校突发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校领导签订了学校食堂责任状。
检查中,我们针对有无餐饮服务许可证以及食品采购、贮藏、加工、烹调、餐具消毒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检查。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真正提高学校食堂安全管理水平,食堂工作要求做到以下五点:一是要采购放心肉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二是储藏和保管要规范,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三是近期气候温热潮湿,剩饭剩菜及时处理、不卖回锅菜;四是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五是卫生消毒措施要有效,由专人负责消毒。通过这些措施,确保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的素质和食品安全。
为提高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卫生知识水平,在检查过程中,认真向从业人员讲解食品安全知识、并告知学校负责人,目前手足口病频发,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卫生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学校卫生工作,加强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制定并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本周检查共出动检查人员22人次,检查了10所学校(幼儿园)食堂,排查出安全隐患19条,对隐患要求学校限期整改到位。
三、存在主要问题
1、索证索票、留样、加工、储存等方面。个别学校食堂食品采购索证登记工作不完善,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有的单位虽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留样记录不全;部分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采购的菜直接堆放在地面上,食堂内堆放有杂物。
2、设施设备情况。大部分学校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合理,食品粗加工、切配、烹调区域未明确分开;防蝇、防蚊、防虫、防鼠设施设备不齐全。
3、人员资质方面。个别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不高,对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熟悉程度不足,多数从业人员缺乏应有的法律意识和专业操作水平。
四、下步工作计划
1、加强组织领导。继续认真贯彻上级关于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精神,加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针对我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确保中小学校食品安全。
2、加强行业监管。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的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强化现场执法监督,督促经营业主加大整改力度,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
3、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将食品安全宣传与6月“安全生产月”有机结合起来,在镇安委办牵头组织下,组织安监站、中心学校、兽医站等部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利用标语、横幅、宣传栏、报栏、校园广播等形式对广大师生开展食品安全、预防食物中毒等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